清代变态婚俗 拜堂前新娘需要和新郎上床
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三讲到直隶永平府婚俗,女子出嫁之日,其家往往要派人到夫家打探消息,如果次日一早,夫家鼓乐喧天,宾客杂至,则大喜。否则“女家为之丧气”。何以如此?
原来,当地风俗,新婚之夜,要查看新娘是不是处女,如果是,婚礼一切照常进行。否则,夫家动静杳然,新娘是不是为夫家所接受,女家不敢争,悉听夫家处置。一次,有王姓人家嫁女于李姓,李家以新娘相貌不好,很不满意。新婚次日,借口女子不是处女,不举乐,叫媒人把女子送回了娘家。

焦氏见事急,请邻家老妪把她带到婿家,面见了未过门的婆婆。焦氏说,与其见官,在官媒面前出丑,不如就在您面前出丑吧。女子贞与不贞可以请您亲自来验证,于是关门脱衣,请婆婆亲验。果然,这女子还是处女,案子不审即明。
这个故事今人看来或许有些奇怪,实际上它却是清代极普通的风俗,不独永平府与无锡,全国汉族地区普遍存在。那时人们倡导女子贞洁,要求女子婚前一定是处女,否则就是天大的丑闻,男方家族不仅可以不接受新娘,还可以索还聘礼,要求女方家族赔偿结婚花销及所有损失。
于是,对女性提出了“从一而终”的贞节要求,并制订了一系列的隔离男女、封闭女性的隔离制度。这里实际上包涵了这样的内容:女子婚前须与直系亲属以外的男性隔绝,婚后只能与丈夫一人有性关系,如果丈夫不幸亡故,则女子须守贞终生。这是汉族定居农业社会要求女子单方面实行性禁锢的一种道德观,其基本要求,就是要保证男子对女子占有权的唯一性,无论婚前婚后还是死后。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这种观念总体上呈现日益强化的趋势。
在此种社会观念之下,中国从汉代起就有了处女检查的事,人们很早就发明了对处女的检验方法。如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养生方》中就有了关于“守宫砂”的记载:“取守宫置新瓮中,而置丹瓮中,令守宫食之。须死,即治,轧画女子臂若身。如与男子戏,即不明。”此种方法,就是用丹砂喂养蜥蜴,然后把它捣烂,这就成为一种红色颜料,把它点在女子手臂上,终年不褪。
如果她与男性有了“亲密接触”,这红色就会褪掉,所以蜥蜴又名守宫。如此,只要看女子手臂上有无“守宫砂”,就可以断定她是否是处女了。晋代张华所作的《博物志》中的记载,与上述《养生方》几乎完全一样。当然,如以现代科学的眼光来看,这种做法的可靠性是很值得怀疑的。
陈东原先生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中说:“到了宋代,我发现对于妇女的贞节,另有一个要求,便所谓‘男性之处女的嗜好’了。古代的贞节观念,很是宽泛,到了宋代,贞节观念遂看中在一点——性欲问题——生殖器问题的上面。从此以后,女性的摧残,遂到了不可知的高深程度!”
清朝夫妻行房事
官方负责这项工作的,有官媒、稳婆之类的人员,上面讲到无锡县的故事,就曾提到案子到官,要经过官媒来检验是否处女,在民间则大多委托男方的女性亲属或媒婆去办理。据说明清时民间最常用的方法是,令被检查的女子坐于装有草木灰的便桶,设法让她发笑,然后看桶中的灰是否有被气吹动的迹象,如有,则女子已经不是处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