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举着伞站在卫国夫人门前。
卫国夫人府同定北王府就在永昌坊,王府稍大,国夫人府稍小,两家府邸占了偌大的一个坊。
这里没有公共马车,也不是个人能驰马的地方。
因为下雨的关系,客人少,于春晨起从自家出发,走了半个时辰到这里。
看着那扇黑漆铜环的门,陷入了沉思。
门不大,但门槛高,青石台阶被雨水打湿了,滑的站不住脚。
正门不开,侧门不见人出入。
于春把伞收了,小心的走上台阶,手里握着一吊钱。
“找谁?”
门房五十来岁,头发花白,穿着一件半旧的青布直缀,头发虽然梳了但仍然炸着,五官深邃,显然是个胡人,脚上是牛皮军鞋,只怕是个老兵。
“求见卫国夫人,我是余味臻的于春,烦请通报一声!”
“于娘子,”门房又看了她一眼,不咸不淡的说,“于娘子来的不巧,夫人进宫去了,我给你登记,明日来看。”
门房心安理得的收下孝敬,眼皮都没抬。
每次见公孙琳琅都是她主动的,自由平等惯了的她没有意识到她们之间有如此大的鸿沟。
知道门房这句登记只是客套话,于春没有纠缠,找后台,只能徐徐图之。
‘宝钗:你来得太急了,你跟她之间,隔着的不只是一道门槛。你拿什么让她见你?你的面馆,你的火锅店?那些在她眼里不够看。’
“我知道。”
‘宝钗:那你来做什么?’
于春没有回答,她在台阶下站了一会儿,把伞撑开往回走,细密的雨丝飞溅到脸上,带来真实的冰冷的温度。
尽管有挂,但,真实的世界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获得公正,谁都不能置身事外。
‘春:我来确认——我不过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普通人!’
世间都是聪明人,而她,是其中笨拙的一个,就算有系统,也不过是一个不很准确的AI,最最有用的是那一个背着急救物资和用命换来的金子的随时有可能消失的背包而已。
相对于那些出生就带着钻石汤匙的人来说,不过尔尔。
他们有智囊、有钱、更有于春从没有到手过的权力。
而今,这把刀压下来了——
那么,“就算是一块肉,我也要翻到我自己想去的锅里。”
于春走到巷口的时候忽然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那盏漆了字的红灯笼,灯笼随着雨晃了晃,像是对她的嘲弄。
曹芳最近的话很少。
于春注意到了,但她没有顾上问。
店里的事压着她,她自己就像一头被围在笼子里待宰的鸡。
涨工资,招老兵,给坊丁赠送节礼,寻找新的供货渠道,从李娘子哪里联系相熟的权贵,让蒋行尊打听竞争对手背后的东家——
所有的事让她顾不上两个孩子。
“阿芳,你怎么不进屋?外面凉。”于春走过去,伸手摸了摸女儿的后脑勺。
曹芳在桂花树下的石凳上坐着,手里拿着一本书,旁边立着一盏灯,脚下焚着艾香。
“阿娘,你最近不开心。”
曹芳没有抬头。
于春心下一暖,“没有,娘挺好的。”
最差的最差,开面馆呗,反正她现在有足够养家糊口让他们丰衣足食的钱。
“你骗人。”曹芳眼睛雾蒙蒙的。
“阿娘没事,就是店里的事多,忙完了就好。”
“你要是被人欺负了,你告诉我,我去找李曦姐姐。”
“找她做什么?”于春愣了,心下一酸。
“她是郡主,她说话管用。”
曹芳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平常,在她没有留意到的时候,女儿被催熟了,过早的接触到了权力。
于春又酸又涩,“阿芳,这是大人的事情,你只要负责好好长大就行了。”
于春没有再说什么,伸手把曹芳从石凳上抱下来,牵着她的手回屋。
然而,李曦第二天就来了,鹅黄色的窄袖短褥,石榴红的裙子,头上扎着双环髻,腰间配着上好的玉佩。
同她一起的,除了公孙琳琅,还有李昭。
曾经跟随她,她一手带到五岁的皇长女李昭。
十六岁的李昭,已经有了几分储君的派头,目光不飘不躲,站在门口,就像一棵刚抽条的小树,嫩,但直。
“于娘子,郡主想来尝尝你家的火锅,我便陪着来了。”
于春的目光落在曹芳身上。
她同李曦站在一起的姿态让她心里猛地一缩,曹芳微微侧着身子,右肩稍稍朝前,右手轻轻搭在李曦的袖口上,不是牵,是搭。
李曦微微低头看向曹芳,嘴角的弧度,同曹芳一模一样。
公孙琳琅注意到于春的目光,顺着看过去,笑了一下,“于娘子好眼力,阿芳这孩子,规矩学得快,难得是学得不僵。”
于春胸闷,就像回到上一世被窦仙童的部下割断脖子的那一刻。
对于金尊玉贵的皇女来说,身边的危险都是可控的,但对于随时会被放弃的曹芳来说,那个圈子掉落到她身上的每一粒沙子都会是一座压垮她的大山。
上一世她已经做到了平民能够做到的极致,那又怎么样呢?
于春笑着点头,脑中全然没有向公孙琳琅求助的想法,她期望,曹芳同李曦是平等的,宝玉是护不住晴雯的,她不要她的阿芳成为晴雯。
她带着公孙琳琅上了二楼雅间,于春亲手端着锅底上去,亲自上了菜。
“于娘子的菜果然是极好的!”李昭温和的说,眼中满是怀念,怀念的对象,自然是那个带她长大已经去世了的曹洁。
正是因为曹洁,在稽契堂里看到躲在树上吃盒饭的曹荣,她才会拉他一把,带他融入学堂。
一个平民出身的摆摊人的没有亲爹照拂的小子凭什么在全员官宦人家的稽契堂出类拔萃?
人家自三岁就有门客教导的权贵之子都是傻子,比不上一个五岁才开始自学的贫民?
写小说呢!
至于杜堂主,他虽然得圣人青睐,不过也只是国子监下属的学政而已,至于李先生,那是名满天下,但,他们稽契堂六堂一半以上的学员阿耶的官职都胜过他们。
“殿下喜欢就好。”
对于李昭,她是放心的,她看着一举一动同李曦极相似的曹芳,脑子里忽然冒出来一个词——替身。
曹芳的举止、神态、说话的方式,都在往李曦的样子上靠。
她原先以为是学堂里教的,那些规矩,那些分寸,那些该说的不该说的——
但眼前的这些,显然是公孙琳琅把曹芳培养成另一个人,一个她需要的,能用的,一个替身。
‘宝钗:你在怕什么?’
‘春:我怕阿芳变成别人手里的线。’
她的阿春,也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珍宝,凭什么?
‘宝钗:公孙琳琅不会害她。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春:不会害她和不会用她是两回事。’
‘宝钗:那你打算怎么办?’
一堂盛宴,满座尽欢。
临走的时候,公孙琳琅看着于春,“于娘子,上次跟你提的女商社的事情,你怎么想?”
于春扶着公孙琳琅上了车,“我愿意做。”
只有上了棋盘,才能够到执棋之人。
“我想开个作坊,专门做火锅底料,封在陶罐里,客人买了回家自己煮,底料的方子我正在调整,别人学不会。”
底料只需要工厂一块地,研发,这边买不到还有旁的地方,不需要照管这么多的人和事。
作坊做大了,底料卖到长安城各处,甚至洛阳,北方,是否能够大而不倒?
公孙琳琅看了于春很久,那目光有审视,有意外,还有一点点于春说不出来的东西,“于娘子,你这是在给自己找靠山,不是找人,是找万万千千吃火锅的人。”
一个火锅店老板被灭门了影响周边十里,最多不超过百里,但老干妈出了事是要上热搜的,是一个地方吏治败坏的明证。
“我就是想好好做生意。”于春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她低眉顺眼地说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