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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一个人走的快

    于春并不急,二百罐,一百罐摆在余味臻,两家面馆各摆放了五十罐,成本一百五十文一罐,可以做两次火锅,于春卖的价格是三百文。

    美味总是昂贵的,尤其是稀缺的美味。

    在面馆支了口四方形的格子锅开始卖成串的麻辣烫之后,火锅底料也在长安流行起来。

    甚至有专门的小贩直接在西市附近摆摊卖这种吃食,月入一金的暴利让这份火锅底料成为了摆摊界的神话。

    至于余味臻,卫国夫人的手书:玉馔天香,被于春用上好的红木雕了,黑底金字,挂在店铺里最显眼的地方,店里再没受到打扰。

    受人恩惠,替人消灾。

    于春在一个下雨的下午,第一次认真的想公孙琳琅要求的女商社这件事。

    成为一个团体的魁首,对于一个没有权力欲望的人来说就是受刑。

    但,成年人的社会就是利益交换,受刑的同时,影响力大的同时,也能获得相应的权力和话语权。

    她还有曹荣和曹芳。

    白娴在旁边拨算盘,噼里啪啦的,于春听了一会儿,忽然觉得很烦,把账本合上,站起来走到门口。

    雨不大,细细密密的,打在青石板上,溅起一层白雾。

    ‘宝钗:春儿,你活着是为了什么?’

    于春愣了一下。

    ‘宝钗:你重生了三次,第一次怎么死的,你不记得了,第二次,你死在曹杰手里,第三次,你死在窦仙童手里,意外、坚持自我,利他付出,这些导致了你的死亡,但,你活了三次,春儿,你有没有想过,你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春:我只是个普通人,什么都平平,我就想好好活着,把店开好,钱挣够,孩子养大。’

    ‘宝钗:然后呢?’

    于春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

    ‘宝钗:然后把店关了,把钱花完,把孩子嫁出去,你一个人坐在家里等死?这就是你想要的好好活着?’

    ‘春:那你说,我该干什么,我是能当官还是能打仗,这世界不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我出身平平,长相平平,能力平平,旁人反应、学识、能力都比我快,我去同她们争何尝不是给自己给世界添麻烦!’

    ‘宝钗:你能干什么,你自己知道。’

    ‘春:我不知道。’

    ‘宝钗:你只是不想知道,你想躲在灶台后面,熬一辈子汤,把自己忙的脚不沾地,就不用想,你这辈子到底要干什么了。’

    于春探出头,任由细密的雨丝打在脸上。

    ‘宝钗:你比以前走得远了,但你心里的那根刺没有拔出来。’

    于春没有回答。

    她知道。

    那根刺是上辈子死的无声无息,毫无痕迹,害怕连累曹芳曹荣,她以为能改变一切,结果什么都没改变。

    于春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双手有茧,有疤,就是这双手,揉过面,洗过大肠,端着碗,收着钱。

    ‘宝钗:春儿,不要怕,其实,你管了以后你会发现你能管。’

    ‘宝玉:比起那些禄蠹,我倒觉得世界多一些阿春你这样的人更好,慢一点,可能错。但足够温暖。’

    ‘春:我能行吗?’

    ‘宝钗:你可以试试。’

    “那就试试!”

    于春走进店里,走到柜台后面,翻开账本,这一次没有觉得烦,一笔一笔的看,进帐、出账、存货、欠款,她看得很细然而很快,本就是游刃有余的东西。

    “今天人少,店里你盯着。”

    于春嘱咐了白娴一句,转身出门,她没有骑马,而是撑着油纸伞在街上散步。

    路过疑似外室的周娘子的胭脂铺子,去丈夫是安西军户的王娘子的杂货铺子买了一包茶,去丈夫日日喝酒赌钱的刘娘子的点心铺子买了一包桃酥,去钱寡妇的小酒肆喝了一碗酸梅汤。

    钱寡妇姓钱,没有名字,大家都叫她钱寡妇,她男人三年前死于战乱,就在城墙上,留下一个三分大的小酒肆和儿子,她一个人撑着,去正店进些烧春来卖,因她做的几样下酒菜好,生意也还过得去。

    这时候是下午,钱寡妇坐在柜台后面摘菜,她的儿子就在坊里学堂上学,是五堂吧?都是国子监指派的夫子,再有一个时辰该回家吃饭了。

    于春喝着酸梅汤,看着她。

    钱寡妇的手很粗,指缝里是一条条洗不掉的黑线。

    冬日的水冷的像刀子,厨房的油灰会沁入这样没有防护的手,刀刻斧凿一般的留下痕迹。

    这在东大,就是劳动人民勤劳的双手。

    她摘菜择的很仔细,嫩生生水汪汪的做一份,老的耐嚼的发泡的豆角被她单独留出来。

    只有极少数的筋膜和虫眼被她丢。

    长安居,大不易,一草一纸都需要她买,油炸的花生米、茴香豆是卖钱的玩意,偶尔有几颗能到她儿嘴里,至于她平日吃的,约摸是水煮的青菜和面糊、红薯煮出来的羹。

    或者还有两个红薯。

    “钱娘子,你这店,一个月能挣多少?”

    钱寡妇愣了一下,没想到于春会问这个,“没仔细算过,够吃饭。”

    “够吃饭是多少?”

    钱寡妇脸一红,仔细打量于春没有恶意,才把手里的菜放下,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于娘子你是不是听说什么了?”

    “没有,我就是问问。”

    钱寡妇看了她一眼,又给她添满了酸梅汤,坐到了她旁边,殷切的说,“我那口子活着的时候,店里的事儿都是他管。他死了,我才知道,账上欠了八十贯的债,我这两年,起早贪黑的干,这才把债还了,铺子是保住了,可——也就那样了,饿不死,也富不了。”

    于春没有接话,她能跟钱寡妇说,你为什么不去告官,你怎么证明那债是真的,你把钱给谁了?

    她知道不会有什么结果。

    若是一般的地痞流氓,她怎么也会闹一闹。

    必然是吃得上这个钱的人,至于去告官,她会受到打击报复,也未必能得公正,这在寻常市井再普通不过了。

    所以家中哪怕丈夫不成器,终究希望家中有人撑起门户,男女力量悬殊,像钱寡妇,最好的情况就是找个人再嫁。

    在当下,再嫁的人家是不会接受她的儿子的,若是横不下心,只能熬着。

    她喝完酸梅汤,把碗放下,站起来,“都过去了,多少钱?”

    “什么?”

    “酸梅汤!”

    “不要钱,街坊邻居的,”钱寡妇笑了,于春一向高冷,但为人和善,她儿子有一次因为校服被刮破了哭闹,不敢去学堂,还是曹荣拿自己的旧校服给她儿子穿,她哪能要钱,“一碗酸梅汤,要什么钱。”

    于春从袖子里摸出几个铜板,放在桌上,“如今石蜜虽然便宜,也不少钱,你这梅子不要本钱?空了只管叫小郎君去寻阿荣玩。”

    她也不管钱寡妇,直接走出了门。

    世人皆苦,唯有自渡!

    她忽然想起她上辈子,不,是上上上辈子在那个叫东大的地方,在一本书上看过一句话:

    一个人走得快,一群人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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