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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章 三年转瞬,金仙后期

    转瞬三年。

    西湖边的山不算高,却幽静。山上长满了青松和翠竹,四季常青,风吹过时沙沙作响,像有人在低声细语。山间有一条小径,铺着青石板,被岁月磨得光滑发亮,蜿蜒着通向山顶。道观就坐落在山顶上,不大,却很雅致,青砖黛瓦,飞檐翘角。院子里那棵老槐树,比三年前更茂盛了,枝叶遮天蔽日,洒下一地浓荫。

    三年来,没有一个人来过这里。

    这座道观早已荒废,附近的村民都说这里闹鬼,不敢靠近。偶尔有胆大的猎户上山打猎,走到半山腰便会绕道走,绝不多走一步。没有人知道山顶上住着一个道人,也没有人知道那个道人正在闭关。

    李牧尘盘膝坐在蒲团上,一动不动,像一尊石像。他的衣袍上落满了灰尘,头发也长了许多,散乱地披在肩上。可他的脸,依然和三年前一样,清俊,平和,看不出岁月的痕迹。

    他的呼吸很轻,轻得像风,像流水,像天地间最自然的存在。一呼一吸之间,他的身体微微起伏,与天地融为一体。他的识海中,那朵十二品造化青莲缓缓旋转,青色的光芒照亮了他的整个灵魂。莲心处,那道先天不灭灵光比以前更加璀璨,如同一轮小小的太阳,散发着温暖而纯净的光芒。

    三年了。

    一千多个日夜,他没有合过眼,没有动过一下,没有吃过一粒米,没有喝过一口水。他只是静静坐在那里,参悟那朵青莲中蕴含的造化法则。

    造化,是天地间最玄妙的法则之一。它不像雷霆那样狂暴,不像火焰那样炽烈,不像寒冰那样冰冷。它是温和的,是柔软的,是包容万物的。它像春风,能吹开冰封的河面;它像雨露,能滋润干涸的土地;它像阳光,能照亮最阴暗的角落。

    生死轮回,是造化;四季更替,是造化;花开花落,是造化;云卷云舒,也是造化。天地间的一切,都离不开造化。一粒种子发芽,是造化;一只蝴蝶破茧,是造化;一个婴儿出生,也是造化。造化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李牧尘以前不懂这些。他以为造化就是创造,就是让无变成有,让死变成生。可那不是造化,那是神通,是法术,是术而不是道。真正的造化,不是创造,是顺应。顺应天地的规律,顺应万物的本性,顺其自然,因势利导。不强求,不勉强,不逆天而行。

    他花了三年时间,才明白这个道理。

    三年前,他用造化法则重塑聂小倩的肉身,让她死而复生。那时他以为那就是造化,以为他能让死人复活,便是领悟了造化的真谛。可那不是。那只是造化的皮毛,是术,不是道。真正的造化,不是让死人复活,而是让活着的人好好活着。不是改变命运,而是顺应命运。不是逆天而行,而是顺天应人。

    他花了三年时间,才想通这个道理。

    想通的那一刻,他的修为突破了。

    金仙初期的瓶颈,像一层薄冰,在温暖的阳光下悄然融化。没有惊天动地的异象,没有震耳欲聋的雷声,只有一种说不出的平静,像湖水一样在他心中蔓延开来。

    他的气息变了。

    不是变强了,而是变淡了。淡得像风,像云,像山间的雾气,若有若无,若隐若现。他坐在那里,可又不像坐在那里。他与天地融为一体,与万物融为一体,与道融为一体。

    金仙后期。

    短短三年,从初期到后期。若是传出去,不知要惊掉多少人的下巴。可他没有觉得有什么了不起。他只是顺着自己的路走,不急不缓,不紧不慢。该来的,总会来。

    他睁开眼。

    那双眼睛比三年前更加深邃,更加清澈,像两潭深不见底的湖水。眼中有一丝青光在流转,那是造化法则的光芒,是十二品造化青莲的馈赠,是他三年苦修的成果。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那双手上,有淡淡的青光在流转。不是灵力,是法则,是造化的力量。他轻轻握拳,那青光便收敛了几分;他松开手,那青光又扩散开来,像水波一样在他掌心荡漾。

    他站起身。衣袍上的灰尘簌簌落下,在地上铺了薄薄一层。他走到窗前,推开那扇尘封了三年的木窗。

    窗外,阳光正好。

    阳光从东方的天际洒下来,穿过松林,穿过竹海,穿过那层薄薄的晨雾,落在他的脸上,暖洋洋的,像母亲的手。远处的西湖,在阳光下波光粼粼,像一面巨大的镜子,倒映着蓝天白云。湖面上有几只小船,慢悠悠地划着,船上的游客在说笑,声音随风飘来,断断续续。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松针的清香,有泥土的芬芳,有湖水的湿润,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甜。那是春天的味道,是生命的气息,是造化的馈赠。

    三年了。

    外面的世界,变了多少?那个叫许仙的书生,还在苏州吗?那个叫白素贞的蛇妖,还陪在他身边吗?那个叫小青的青蛇,还是那样天不怕地不怕吗?

    他忽然有些好奇。

    他走下山,向苏州的方向走去。

    路上,他经过一座小镇。镇子不大,只有一条街,可很热闹。街上人来人往,挑担的,推车的,抱孩子的,熙熙攘攘。他走着走着,忽然停下脚步。

    路边有一个馄饨摊,热气腾腾,香气扑鼻。他想起很多年前,他还是凡人的时候,也喜欢吃馄饨。那时候晓雯总是缠着他,让他带她下山,去吃城东那家老字号的馄饨。他微微一笑,走过去,要了一碗。

    馄饨很好吃,皮薄馅大,汤鲜味美。他一口气吃完,放下碗,继续走。

    傍晚时分,他到了苏州。

    苏州比钱塘更繁华,街道宽阔,店铺林立,车水马龙。他走在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忽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不是孤独,不是陌生,而是一种很深的、很沉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他在这方世界待了三年多了,可他还是不觉得自己属于这里。他只是一个过客,路过这里,看看风景,帮帮人,积积功德,然后离开。他不属于任何地方,任何地方也不属于他。他属于清风观,属于那片云海,属于那棵千年古柏,属于晓雯和悟空。可那些,都已经远了。

    他摇摇头,不再多想,向阊门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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