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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碟文学 > 当耀祖变成顶级大美人后 > 第7章 嫉妒

第7章 嫉妒

寒风凛冽,刮在脸上生疼,林清欢走在乡间的土路上,眉头皱得几乎拧成了疙瘩。

    脚下的土路坑坑洼洼,布满了大小不一的泥坑,有的还积着浑浊的雨水,踩上去便会“扑通”一声,溅起一身的泥点。

    他下意识地低下头,目光落在自己的鞋底上,脸上瞬间布满了厌恶和不耐烦。

    洁白的鞋底上,沾满了黑乎乎的泥土,原本干净利落的纹路,被泥渍糊得严严实实,看起来狼狈不堪。

    “该死!”

    林清欢低骂一声,小心翼翼地抬起脚,试图抖掉鞋底的泥土,可泥土黏在上面,怎么也抖不掉。

    这双鞋子,是苏明月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他的,价值一万多块,是他衣柜里最昂贵的一双鞋。

    他平时舍不得穿,特意留到过年回来,就是想穿出来,在村里的人面前显摆显摆,让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人,都好好看看,他现在过得有多好。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才回到村里第一天,这双宝贝鞋子就脏成了这样。

    看着鞋底的泥渍,林清欢格外的心疼,对这个落后贫穷的村子更加厌恶了,他嘴里不停嘟囔着:

    “果然我就不应该回来,还不如直接在A城租个房子留在那里呢。回来这里干什么?什么都没有,又破又烂,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还把我的鞋子弄脏了。”

    他越想越生气,眼神里的厌恶更浓了。

    脚下的土路,不仅坑坑洼洼,还布满了灰尘,风一吹,尘土飞扬,落在他的羊绒大衣上,留下一个个细小的灰点。

    他这一身行头,全都是苏明月给买的,大衣、裤子、鞋子,加起来价值上万元,是他用来撑场面、彰显身份的资本。

    可现在,却被这破地方的尘土和泥泞,弄得狼狈不堪。

    林清欢躬着身子,低着头,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些泥坑和积水,脚步放得极轻,生怕自己被绊倒,不仅会摔得满身是泥,还会弄脏身上的大衣。

    他一边走,一边不停地拍打着大衣上的灰尘,嘴里絮絮叨叨地抱怨着,满肚子的火气,却又无处发泄。

    大黄跟在他的前面,摇着尾巴,时不时地回头看他一眼,嘴里“汪汪”叫几声,像是在提醒他,又像是在撒娇,生怕自己的主人跟不上。

    它被解开锁链后,兴奋得不得了,一会儿跑到前面嗅嗅路边的杂草,一会儿又跑回来,围着林清欢转圈圈,丝毫没有察觉到主人的不耐烦。

    “别叫了!叫个什么呀?成天叫叫叫的,烦不烦!”

    林清欢猛地抬起头,狠狠地瞪了大黄一眼,语气里满是怒火。

    大黄的狗叫声,在这寂静的乡间小路上,显得格外刺耳,更让他心烦意乱。

    要不是为了刷那些猫猫狗狗的好感度,攒够抽奖机会,他才不会出来遭这份罪,更不会带着这只蠢狗,听它在这里瞎叫。

    等他攒够了抽奖机会,拿到了奖励,他就再也不管这只傻狗了!

    大黄被他瞪得浑身一僵,尾巴瞬间夹在了腿中间,嘴里的叫声也停了下来,低下头,小心翼翼地跟在他的身后,再也不敢随便叫了,眼神里满是委屈和害怕。

    它不明白,主人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生气了。

    林清欢继续往前走,又走了大约十几分钟,抬头一看,终于看到了前方不远处的小卖铺。

    那是村里唯一的一家小卖铺,破旧的砖瓦房,墙面斑驳,门口挂着一个褪色的红色招牌,上面写着“林家村小卖铺”几个歪歪扭扭的字,门口还堆着一些杂物,看起来十分简陋。

    看到小卖铺,林清欢的眼睛亮了一下,他打算买一点火腿肠,喂村里的猫猫狗狗,刷它们的好感度。

    他压下心中的不耐烦,快步朝小卖铺走去,脚步也比刚才快了许多。

    “林老叔,给我一包火腿肠!”

    林清欢走到小卖铺门口,对着里面喊道,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傲慢。

    他穿着一身名牌,站在破旧的小卖铺门口,显得格格不入。

    小卖铺的老板刘叔,正坐在柜子后面的椅子上,抽着旱烟,看到林清欢,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抬起头,仔细打量着他,脸上忍不住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他站起身,凑上前来,笑着说道:“哎呀,这不是耀祖吗?你这是放寒假回来了?”

    听到“耀祖”这个名字,林清欢的眉头瞬间皱了起来,脸上露出了不悦的表情,语气冷淡地说道:

    “老叔,我现在不叫耀祖了,我改名字了,叫林清欢。以后你叫我清欢就行,别再叫耀祖了。”

    在他看来,“林耀祖”这个名字,又土又俗气,根本配不上现在的他。

    他现在是要攀附富家女、跨越阶级的人,必须有一个洋气、好听的名字,林清欢这个名字,才符合他的身份。

    刘叔不以为然地笑了几声,摆了摆手,说道:“好好好,清欢,清欢。你们这些上过大学的人,就是不一样,还改名字。”

    “耀祖这名字多好啊,光宗耀祖,多吉利,还是你爸妈给你起的,多有意义。”

    林清欢翻了个白眼,心里满是无语。

    他就知道,林家村的人,思想落后,守旧又固执,和他们说再多的话,他们也无法理解。

    在他们眼里,考上大学,他也还是那个农村出来的林耀祖。

    根本不会明白,他现在的追求,他想要的生活,和他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

    “行了,老叔,火腿肠给我吧。”

    林清欢懒得和他废话,语气不耐烦地催促道。

    刘叔也不生气,转身从身后的货架上,拿出一包火腿肠,递给他,说道:“一共10块钱。”

    货架上的商品不多,摆放得乱七八糟,大多是一些廉价的零食和日用品,包装都有些陈旧,一看就是放了很久的。

    林清欢从口袋里掏出10块钱现金,递给刘叔。

    他早就准备好了现金,林家村大部分都是老年人,很少有人用手机支付,哪怕是村里唯一的小卖铺,也没有网络,只能用现金交易。

    付完钱,林清欢拿起火腿肠,转身就快步离开了,没有丝毫停留,仿佛多待一秒,都是一种煎熬。

    他生怕刘叔再说出什么让他不悦的话,也生怕小卖铺的破旧和简陋,沾污了他一身的名牌。

    刘叔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眼中闪过一丝嘲讽和嫉妒,他狠狠吸了一口旱烟,吐出一圈烟雾,嘴里喃喃自语道:

    “哼,还清欢呢,装什么装?不就是考上个大学吗,还真以为自己了不得了?”

    他顿了顿,语气里的嫉妒更浓了:“考不上大学又怎么样?我家有五个儿子呢,以后养老送终,都有人照顾。”

    “你家呢?九个闺女,就一个儿子,还被惯得不成样子,以后能不能有出息,还不一定呢。”

    林清欢家里闺女多、儿子少的事情,整个林家村都知道。

    当年,林父林母一连生下了七个闺女,全村人都在看他们的笑话,村民们纷纷议论,说林父林母上辈子作了孽,这辈子才生不出儿子,断了香火。

    甚至有些人,已经开始暗中盘算,等林家的七个姑娘都嫁出去,就想办法占有林家的土地和宅基地。

    刘叔就是其中的一员。

    他家有五个儿子,个个都到了娶媳妇的年纪,可家里的房子根本不够住,宅基地也不够用,所以他一直盯着林家的土地和宅基地,盼着林家断后,好把那些土地和宅基地占为己有。

    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林父林母在生下七个闺女后,竟然又生出了林耀祖。

    这下,他到手的土地和宅基地,全都泡汤了,这可把他气得够呛,心里对林家,尤其是对林耀祖,充满了嫉妒和怨恨。

    更让他生气的是,林耀祖竟然还考上了A大——那可是国内有名的重点大学,听说只要考上这所大学,前途就一片光明,以后就能飞黄腾达,走出这个穷山沟。

    而他的五个儿子,一个个好吃懒做,没什么文化,最大的都三十多岁了,连个媳妇都没有娶上,只能在家里混日子。

    如今,看到林耀祖回来,穿得那么光鲜亮丽,一身的名牌,那衣服的质感,那鞋子的款式,是他一辈子都没有见过的。

    这让刘叔的心里,更加不是滋味,只要一想,他的心脏就嫉妒的发疼,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望着林清欢远去的背影,眼神里满是不甘和嫉妒,狠狠啐了一口,骂道:“得意什么?迟早有你栽跟头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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