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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洞窟里的血祭

    李二狗狠狠骂起来:"太初搁哪划拉这么多畜生。"

    "因为他本身就是畜生。"陈十安把龙泉剑收回鞘中,"走吧,往里走。这些傀儡只是外围的防线,正主还在更深处。"

    "二狗子,你如果见着血伯爵说啥?"胡小七嬉皮笑脸地凑过来。

    李二狗一巴掌拍开胡小七的尾巴:"……草。"

    "那不行,这可是洋鬼子,可听不懂。"

    李二狗想了想,从善如流的竖起一根中指:“这个肯定能看懂!”

    “哈哈哈哈,真有你的二狗子”胡小七哈哈大笑,陈十安和耿泽华也乐起来。

    四人继续往通道深处前进,墓穴里的空气愈发潮湿阴冷。

    走了大概不到百米,胡小七停下,耳朵动了动。

    "先生,这边有风声。"胡小七转向左侧一面完整的石壁,"这后面是空的。"

    陈十安走过去,用手电筒照向那面石壁。

    石壁表面被岁月侵蚀的痕迹,但仔细观察会发现,这面墙的边缘有人工开凿的缝隙,缝隙里填塞的泥土和周围明显不同,颜色更深,质地也更紧实。

    他伸手在石壁上轻敲,找到一块略微松动的石块,手指扣住石块的边缘,用力一推。

    轰隆隆一阵闷响,石壁开始向内转动,露出一个黑洞洞的入口。

    这是一道旋转石门,设计精巧,石门底部嵌有转轴,历经数百年仍能顺畅运转。

    入口两侧的岩壁上,刻着一个巨大的蝙蝠纹章。

    那只蝙蝠张开双翼,有一人多高,蝙蝠的獠牙外露,牙尖向下滴落着一滴凝固的石质血滴,栩栩如生中透着一股子邪气。

    纹章的四个角分别镶嵌着四颗红色宝石,纹章下方刻着一行法文,字体优雅,是那种路易十四时期流行的洛可可式花体字。

    "这写的啥玩意儿?老耿你认识不?"李二狗凑过去瞅了瞅,眉头扭成一团。

    耿泽华摇头:"我也不认识。"

    陈十安掏出手机,对着那行法文拍了张照片,发给小周。

    很快,手机震动,小周的消息回了过来。

    陈十安看着屏幕念出来:"献给伟大的血族伯爵,德拉图尔大人,您的仆人敬上。"

    他收起手机:"就是这里,血伯爵的巴黎据点就在这下面。"

    "走走走,我都等不及了。"胡小七摩拳擦掌,"待会儿烤个蝙蝠给你们加餐。"

    "你消停点儿,里面啥情况还不知道呢。"李二狗一把拽住胡小七的后脖领子,手一抬给提溜后面去,"跟在哥后头,见机行事。"

    "你轻点!拎狐狸跟拎猫似的,我不要面子的啊?"

    "屁大个狐崽子,要个六面子!"李二狗跟堵墙似的站在三人最前面。

    四人依次进入蝙蝠纹章后的洞窟。

    里面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地下空洞,但能看出经过了大量人为改造。

    洞顶高悬,四壁凿出大量凹槽,放置着烛台,烛台上有火焰燃烧,把整个洞窟映照得如同地狱。

    那些烛火的烛芯浸泡在红色液体里,燃烧时散发出铁锈味,应该是混入了血族精血。

    烛光在黑暗中摇曳,洞窟的四壁被投下重重叠叠的影子,钟乳石的尖端倒悬在头顶,像一排排尖利的牙齿,亟欲吞噬任何闯入者。

    洞窟中央有一座黑色的六角形石台,每一面都雕刻着弯弯曲曲的凹槽,里面填满了红黑色物质,看起来是不知多少年积累下来的血垢。

    石台上面微微凹陷,形成一个托盘状,上面放着一只银制高脚杯。

    那银杯的造型极为精美,杯身用纯银打造,表面呈现出柔和光泽,既不像新银器那样刺眼,也不像普通古物那样黯淡无光。

    杯身上刻满符文,杯口镶嵌着一圈鸡血宝石,共计十二颗,切割工艺精湛。

    杯内壁上贴着一层薄薄的血痂,虽已干涸,但仍旧散发着浓郁的血腥味。

    在石台周围跪着十几具尸体,清一色的年轻人,男女都有。

    最前面那个是个二十出头的金发女孩,生前大概很漂亮,但如今脸色惨白,嘴唇微微张开,颈部有两处细小的孔洞,一看就是獠牙咬过的痕迹。

    她双手被反绑在身后,绳子勒进了皮肉里,呈跪姿面向石台,头半垂着,长长的金发遮住了半边脸。

    女孩旁边是个黑人青年,体型健壮,穿着背心和牛仔裤,手臂脖颈上都有纹身。

    他的表情很是狰狞,眼球凸出,死前大概经历了极大的痛苦。

    再往后是个亚洲面孔的女孩,背着双肩包,大概是来巴黎旅游的学生。

    从尸体的僵硬程度判断,这些人死了不超过三天。

    "狗娘养的……"李二狗低骂一句。

    胡小七双眼冒火,咬牙切齿说:"这些人死前被强迫跪拜那支银杯。血族还真会玩儿,把人当祭品,死了还得跪着他。"

    陈十安走到石台前,仔细观察起那只银制高脚杯。

    "先生,这杯子不是普通物件。"胡小七鼻子嗅了嗅,"我能感觉到它在吸收周围游离的血液精华,是血族用来收集血祭的法器。"

    "血祭法器?"耿泽华也走过来,仔细端详着银杯上的符文,"这符文我见过类似的,龙虎山的典籍里有过记载。千年前咱们的古僵族有一种仪式,通过大量活人献血,把血液里的生命精华提纯出来,再输送给高等僵族食用。普通人的血对僵族来说杂质太多,喝了没多大用。但经过这种法器提纯后,效果能提升十倍不止。看来这所谓的血族,不过是古僵一族不知哪一支流出去的血脉。"

    "那就是说,这些年轻人被吸血之后,残余的血液精华还被这破杯子二次收割?"李二狗瞪大眼睛。

    "差不多这个意思。"陈十安说,"血液在这里被提纯后,通过某种方式传送给血伯爵本人。这些尸体脖子上的牙印说明,他们是被活生生吸干的,血液精华先被血族直接吸食,剩下的残渣再由银杯回收。双重压榨,一滴不剩。"

    "这血伯爵胃口不小啊。"胡小七撇撇嘴,"一口气杀十几个,他吃得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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