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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1章 立嗣案(2)

    按照事情发展,温少爷去世后,温家就要开展立嗣的工作。

    这时候就需要从温老爷五服内挑选合格的孩子过继。

    可事情好巧不巧,温老爷的五服内竟然没有一个合格的过继子嗣。

    五服内不是家中的独生子,就是独生女,有的甚至没有子嗣。

    孙山和张师爷看到这里,不由地暗暗diSS。

    这温家,子嗣也未免太单薄了吧。五服的范围那么大,硬是找不出一个合格的子嗣。

    孙山严重怀疑温老爷这一支的基因有问题,是属于要淘汰的基因。

    就算生出了儿子,也活不长久的那一种。

    据说温老爷早年丧妻,也娶过继妻,也纳过小妾,无奈都没有留下血脉,勉强长大的温少爷好不容易娶妻了,结果没两年就病逝了。

    孙山努力回忆,他对温少爷还真没什么印象。

    张师爷说温少爷曾经参加过“第一届的鸟粪肥料作坊大会”,那时候看他脸色惨白惨白的。

    张师爷还说温少爷还有利股在鸟粪作坊,将来作坊盈利,分红了,得要给温家分一份。

    这才没过多久,温少爷就病逝了,温家就来衙门打官司了。

    孙山和张师爷暗暗嘀咕几声,继续看状纸。

    温家在五服内找不到合格的子嗣,只能往外面找。

    也就是因为这样,才有冷氏今日的告状。

    这时候,跳出了三波人。

    第一波是温少爷的舅舅马大舅和马二舅。

    以秀才身份,母舅之亲,举荐与他亲近的同姓温二来做温老爷的嗣子,温少爷的嗣弟,兄终弟及继承方家产业。

    第二波是温家族亲温族长,不承认马大舅,马二舅举荐的嗣子。

    温族长直言温二不是他们温家正统子孙,只不过就是同姓,非我族类。温家过继,必须先从宗亲中择选。

    还大骂马大舅和马二舅想联合温二侵吞温家产业。

    是外戚,外人,不能对温家过继之事指手画脚,不能干涉温家事宜。

    这时候马大舅让温族长选一个出来。

    然而事情最难搞的就是这里。温氏宗亲没有合适的人选,要选只能选远亲或者同姓的做子嗣。

    温族长就是不想温家这口肥肉流落到所谓的疏堂亲戚手中。

    同姓的不愿意,远房的也不愿意,近宗又无人可选。

    思来想去,几番商量,火急火燎地提出过继温老爷的堂弟|温少爷的堂叔----温大郎的儿子过继给温老爷。

    从而兄终弟及,继承温家产业。

    但最大的问题的温大郎还没有儿子。

    也就是说先暂停温家过继这件事,等生出儿子再过继,虚拟了一个“儿子”出来。

    孙山和张师爷看到这里,不由地目瞪口呆。

    这个温族长,为了阻止温家产业肥水外流,为了咬下这口肥肉,竟然还想出这样的一个离谱的主意。

    孙山想起孙半仙过世,黄氏说过的一句话:清酒红人面,钱帛动人心。

    孙半仙也只不过十亩地,三间茅草屋,50两银子。

    桂哥儿阿爷阿爹不管孙半仙“独命”,把桂哥儿过继给孙半仙。

    如今的温家,家产一大把,更引来窥视,为了得到这份财产,无所不用其极。

    第三波也就是原告冷氏。

    在马大舅和温族长的争论中,冷氏越想越不对劲,怎么两拨人都为公公温老爷立子嗣,怎么不是为自己的丈夫温少爷立子嗣的?

    如果为温老爷立嗣,温少爷岂不是成为孤魂野鬼?

    她冷氏的百年后事谁来操办?指望叔子,还不如指望自己。

    于是冷氏想找亲爹主持公道,无奈亲爹懦弱无能,不管不顾。还说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

    冷氏这下子急了。

    在家从夫,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结果呢?三方面都靠不住。

    如何是好?

    这时候冷氏想起丈夫生前说过孙知县虽然长得不怎样,但做事非常讲规矩,是不是好官不清楚,肯定是个能吏。

    就鸟粪肥料的发明,使得沅陆县的粮食增产,功德无量。

    丈夫生前还说过自从孙知县上任后,皂吏变得温柔不少,公然勒索大大减少,找家中要钱的变得比以往和善多了。

    思来想去,冷氏抱着最后的一份希望,写状纸,让孙山主持公道,替她从温家远亲选一名子嗣过继。

    孙山和张师爷看到这里目瞪口呆。

    张师爷嘴角抽了抽说:“大人,这个冷氏,性子够刚硬。”

    除了说这句,张师爷说不出其他的来。

    冷氏的状纸先哭诉马大舅和温族长的贪婪,然后转进以温少爷的角度夸起孙山,恳请孙山主持公道。

    冷氏也是个人才,也不知道哪找来大状写的状词,直夸孙山青天大老爷。

    孙山嘴角努了努,主持公道他能理解,但给温少爷选子嗣,万万不能理解。

    虽然他是知县,权力最大,也不能触手太深,不能介入如此“私人领域”。

    孙山疑惑地问:“张师爷,为何马家舅舅和温族长都给温老爷过嗣,而不给温少爷过嗣?”

    按理来说优先级别先考虑温少爷过嗣,毕竟温少爷已经成亲了。

    孙山又找上相关律法礼仪之书,仔细查阅一般怎样的人不必要立嗣。

    按礼:殇子无为父之道。

    既夭折早殇之人可以不立嗣。

    《礼仪.丧服传》: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

    未成年或者未婚就亡故的人,属于小孩子,不需要为他立嗣。

    大乾男子二十及冠,也就是二十岁以上的男子是成年人,甭管成亲还是未成亲,都可以为他立嗣子。

    孙山又问到:“张师爷,温少爷几岁。”

    张师爷回答道:“十九。”

    孙山皱着眉头问:“张师爷,莫非是温少爷十九岁,还未及冠,所以方家舅舅和方族长不给他立嗣,从而给温老爷立嗣?”

    张师爷摇了摇头说:“老爷,温少爷虽然未及冠,但已经成婚了,不能视为孩童了。”

    顿了顿,低声说:“老爷,马家舅舅和温族长跳过温少爷,给温老爷立嗣。我看多半因为冷氏。”

    孙山动了动。

    对啊,应该是因为冷氏。

    如果为温少爷立嗣,怎么也跳不过冷氏这个母亲,往后嗣子也要在冷氏手下生活。

    冷氏的权利可大,对温家财产的处置权可以说一不二(做儿子的哪里敢反抗母亲)。

    而替温老爷立嗣就不一样,一个嫂子,外人而已。

    良心一点的几个钱打发,恶毒一点把冷氏卖了也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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