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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章 现在我在耶路撒冷

    「走了这麽多地方,最喜欢哪里?」

    2014年1月23日早上10点30分,维港边的环球贸易广场,位於118层的丽思卡尔顿酒店总统套房里。

    陈诺手里端着两杯红酒,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递了一杯给站在那里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景色的詹姆斯·普利兹克。

    这位普利兹克家族的旁支继承人,自从圣诞节在棕榈滩和他一聚之後,就兴致勃勃地跑到了中国。这一整个月,他像个背包客一样,带着两个保镖,把中国的大江南北走了个遍,然後昨天飞抵香港,准备今天和他见面後,便回美国。

    詹姆斯接过酒杯,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而是看着脚下维多利亚港那宛如翡翠一般的海水,轻轻晃了晃酒杯,举起来喝了一口,说道:「我想————或许是西安?」

    「西安?」陈诺惊讶了,这绝对是属於出乎意料的回答,他原本以为,对於从小生活在优渥环境里的詹姆斯来说,浙江,广东,上海,或者是云南,四川,都应该比那个西北城市更有吸引力啊。

    「为什麽?」他问道。

    「因为羊肉汤里加了一些饼很好吃?哈哈哈哈哈。」詹姆斯笑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哪里好笑,总之这胖子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最後擦了擦眼角,说道:「开个玩笑,其实除了吃,我喜欢这个城市的一切。」

    「我喜欢它被围墙围起来的样子,我也喜欢它的兵马俑,华清池。我在那里逗留了七天,我看到了唐朝夜晚不眠城池复原的模型,也听导游讲了千年前的丝绸之路。」

    「我还去爬了华山,走上了钟楼,我在那座城市里走过了最多的路,我在那座曾经唐朝的都城里,感觉到了一种难以置信的开放与融合。」

    「我想像着一千多年前,那个城市里生活着几十万像我这样的外国人,大家说着不同的语言,信仰不同的宗教,却由於一种强大的文化自信而融合在一起。

    那种感觉————怎麽说呢?」

    「我在现在的纽约都不一定能完全感受得到,但在那一堆千年的黄土和城墙里,我却感觉到了。」

    「我想,那才是真正的超级大国该有的样子。」

    说到这里,詹姆斯举起酒杯,对着陈诺碰了一下,笑道:「而且,我觉得现在的中国,正在找回那种西安」的感觉。你说对吗?」

    陈诺摇头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麽,我不懂这些。对了,我听缤冰说,你给若若买了一块羊脂白玉长命锁,这实在是太贵重了————」

    "No, No, Chn。

    「」

    詹姆斯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打断了他,一脸正色道:「那不是买的,那是缘分。我在长安————哦,我是说西安的一个私人藏家手里看到它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它应该挂在你的小公主脖子上。那是一块完美的羊脂玉,雕刻着我很喜欢的中国瑞兽,而且长命百岁,这是你们中国最美好的祝福,不是吗?对於普利兹克家族的朋友来说,寓意远比价格重要。」

    日。

    谁和你谈价格。

    我是想说,这种古董玉,它————特麽是哪个朝代的啊?你到底懂不懂行啊。

    要是明清时期的还好,那要是唐宋时期一虽然理论上也有传世的可能,但在西安那种地方,从私人手里买到的唐代玉器,十有八九都是刚才土里请出来的好不好。

    甚至这要是真货,那就是一级文物。

    搞不好改天帽子叔叔就上门了,到时候,才是真正要爆出一个连环爆炸新闻,震动中国的那种。

    陈诺看着詹姆斯装逼的样子,欲言又止,不过最後还是什麽都没有说。

    因为一哎。

    孩子的亲妈,当年就是凭着一把「金锁」锁住了观众的心,在电话里跟他说的时候,俨然觉得如今女儿又得了一块「玉锁」,那就是金玉满堂的极好兆头,开心得不行。

    算了,大不了请专家看看,如果真是唐的,那回头找个高僧开个光。

    收就收了吧。

    随後,陈诺和詹姆斯又聊了十多分钟,就有敲门声从外侧传来,一个焕新香港公司的工作人员进来,说道:「陈生,唔好意思打扰了,嘟嘟姐她们到了。」

    陈诺点点头,说道:「知道了,让她们等一下,我马上出去。」

    「OK。」工作人员出去了。

    陈诺转头用英语解释道:「我这里有一个电台采访,很短,15分钟,等我结束後我们再聊。」

    詹姆斯笑道:「关於浴血黄龙的?你一个人跑来宣传?索尼哥伦比亚这麽穷了吗?连一个宣传团队都不派给你?」

    陈诺笑道:「索尼可做不出这种事。是一个友情采访。」

    詹姆斯·普利兹克闻言耸了耸肩笑道:「好吧,或许这就是大明星的代价,连和朋友喝杯酒的时间都是奢侈的。好了,陈,你去忙吧,我也告辞了,我的飞机下午起飞,我趁机去逛一逛香港。」

    说完,也不顾陈诺假惺惺的挽留,詹姆斯带着保镖潇洒地从正门离开了。

    把詹姆斯送到门口,陈诺转过身,对站在客厅沙发边一个身材清瘦高挑,打扮得干练时尚的女人走去,笑着说道:「你好,DoDo姐,初次见面,我是陈诺。」

    郑裕玲,曾经横跨影视广播三栖的大姐大,在香港娱乐圈,哪怕是刘德华、

    梁朝伟都得尊称她一声「Do姐」。

    现如今,她已经不再接拍任何影视剧,彻底封镜退居幕後,不过,她在香港商业电台主持的一档名叫《口水多过浪花》的娱乐访谈节目,是2014年的现在,全港收听率最高的王牌节目。

    「Hello!陈生!!幸会幸会。」

    郑裕玲摘下墨镜,脸上堆起笑容,快步走上前主动伸出手,跟他握在一起,用英语夹杂着粤语说道:「真人真的比电影里还要型,你皮肤怎麽可以这麽好,一点毛孔都看不见,真是 So Charming(太迷人了)!!"

    郑裕玲的这番打招呼,就是典型的港女风格,热情大方,尽丢直球。一般内地男人一特指帅的,你丑就无需担心——一般最开始遇到这种热情招呼的时候,都会有些适应不了。

    不过陈诺无论从哪辈子算,都不能说是「最开始」了,对於这种港式社交辞令,他驾轻就熟。

    於是他也笑着恭维道:「Do姐,我刚转过身的时候,找了好半天,最後要不是你摘下眼镜,我都找不到哪个是你。我还以为是哪个港姐冠军带着团队来拍外景。」

    这话一说,郑裕玲和她带着的几个20多岁的妙龄女助手们,一起都笑了起来。

    郑裕玲更是笑得合不拢嘴:「陈生,你真系识讲嘢(真会说话),难怪Mani

    跟我讲,今日采访你一定要定力够强,不然分分钟都要被你迷晕!」

    她提到的Mani,正是谢廷锋和Twins的金牌经纪人,英皇娱乐的霍文希。早在11年的春晚後台,跟陈诺就有过一面之缘,算是旧识。

    而这一次的采访,也不是别人,正是英皇的老板杨收成牵线促成的。

    说实话,本来陈诺是实在不想参加这种计划之外的采访。

    哪怕《口水多过浪花》的确是香港收听率第一的王牌节目,哪怕这对今天上映的电影也是一种宣传,可是—他是在香港筹备老鹰捉小鸡的啊。

    他忙了整整五六天,明天就要回内地,本来想趁着今天没事好好休息一下,结果要临时加班接受采访,换做是谁都得有情绪。

    不过,杨受成也是个人精。他知道自己面子不够大,竟然又拐弯抹角地找到了杜琪峯来说项。

    看着杜Sir的面子上,又听对方说,他不需要去电台,只需要在酒店呆着,对方上门来,采访时间就15分钟,对方在房间里录音,拿到今天下午4点的电台节目里去放。陈诺最後才松了口。

    双方随後入座,由这边焕新公司的工作人员奉上茶水,然後郑裕玲就拿出一个笔记本放在腿上,再掏出一只录音笔放在桌上,还让助手摆了一个收音麦克风在茶几上,最後,居然还在桌面上放了一个电子计时器。

    她看着陈诺,微笑道:「陈生,有没有什麽你不喜欢我问的问题,麻烦你现在告诉我,我会尽量回避。我的节目风格就是吹水,越Rela(放松)越好,你就当是在和老朋友喝茶聊天。如果有那句说得不合适,後期我们也会剪掉。」

    他笑了一下,说道:「没有什麽禁忌,你可以尽管问。」

    郑裕玲一下子笑了起来,说道:「感情生活也可以吗?」

    陈诺哈哈道:「尽量不要,还是以电影为主。当然,如果你真的要问,也可以。」

    郑裕玲笑着点头道:「明白了。那我们现在开始?」

    「好。」

    "OK。」

    郑裕玲伸出手,在电子计时器上按了一下,然後随着红色数字开始倒计时,郑裕玲立刻把语调高了三分,兴奋说道:「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今日的《口水多过浪花》!今日真系大件事啦!因为我们请到了一位真正的稀客,现在全香港,不,是全世界最Hit的男人陈诺!陈生,同大家打个招呼啦!」

    陈诺用粤语说道:「香港的朋友们大家好,我系陈诺。」

    "Wa!!!"

    陈诺话音刚落,郑裕玲惊呼道:「我没听错吧?各位听众有没有被吓到?这粤语发音,字正腔圆,完全没有口音!这绝对是Etra Surprise(额外惊喜)!」

    陈诺笑道:「我其实就会这麽一两句。」

    郑裕玲笑道:「果然大家都说,陈生你是语言天才,真的是名不虚传。陈生,你能不能给我们透露一下,你现在到底会几门语言?」

    「四门。」

    「哇哦!哪四门?」

    「英语,中文,韩语,还有日语。」

    「果然是天才,真的是羡慕不来。」

    郑裕玲感叹了一句,随即毫无徵兆的话锋一转:「陈生,你第一次来香港是什麽时候?」

    十五分钟真的很快,尤其是在郑裕玲这种不仅语速极快,而且思维跳跃极其敏捷的主持人的带领下,陈诺就像是在做一个头脑风暴,几乎感觉只是一瞬间,桌上的电子计时器就响了起来。

    从「第一次来香港是什麽时候」,聊到了「在好莱坞拍戏和在中国拍戏最大的区别,」

    从「中国人在好莱坞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麽」,又说到了「未来的追求是啥」。

    而郑裕玲也显然是把采访前他的话听进去了,最後几分钟的重头戏还是关於电影。

    最後,当电子计时器倒数归零的的时候,郑裕玲并没有纠缠,只是意犹未尽——

    的说道:「好啦!时间过得太快啦!虽然我还有一千个问题想问,但时间已经到啦!各位听众,记得今日去买票支持陈生的新戏《喋血狂龙》!多谢陈生接受我们的访问,祝你票房大卖!!」」

    「谢谢D姐,谢谢各位香港的听众,拜拜。」

    "Cut!"

    郑裕玲按下了录音笔的开关,然後笑容满脸的说道:「陈生,多谢你接受采访。」

    陈诺微笑道:「不客气。」

    「你真是太犀利了。通常这种没有台本的快问快答,很多艺人都会卡壳或者说错话,你不仅反应快,而且每一句都滴水不漏,又不失幽默。厉害!」

    「是Do姐你带得好,节奏很舒服。」

    「你就不用谦虚啦。对了那我能不能问最後一个问题,私下里问的,不会编进节目。」

    「什麽?」

    「下部戏————有没有可能带个香港女演员去好莱坞见识一下?不用主角,露个脸都好啊。」

    陈诺微微一愣,随即看了对方一眼。

    难怪这人在香港演艺圈人缘这麽好,这不?

    随时随地都在为自己在这个圈子里的人脉添砖加瓦。

    「有机会的话当然会。我也希望能有更多熟悉的面孔出现在那边。」

    「那我就替香港女演员,提前多谢你。哈哈。」

    「哈哈。」

    送走了风风火火的郑裕玲一行人,焕新的工作人员也出去了,房间里终於恢复了安静。

    陈诺躺坐在沙发上,揉了揉笑得有点发僵的脸,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然後站起来,穿过客厅,推开了门,走进了卧室。

    相比於客厅的明亮宽,卧室里的窗帘只拉开了一半,光线显得暖昧而湖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很好闻的香氛味道。

    文咏杉正穿着一件T恤,露出一双匀称白皙的长腿,坐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的椅子上。

    手里本来正翻着一本时尚杂志,听到推门声,她顿时侧过脸来,有些惊讶的问道:「Baby?你怎麽进来啦?Finish啦?」

    陈诺注意到,那张五官精致立体的的混血感面孔上,已经画上了精致的淡妆,眼睛都描好了眼线,眼角微微上挑,看上去既可爱又妩媚。应该是他出去之後,她也就没有睡,起床开始洗漱收拾了。

    「嗯。你怎麽不多睡会?」

    文咏杉立刻把杂志放在桌上,赤着脚踩在地毯上,走过来,抱着他的脖子,踮起脚,自然地在他脸上亲了两下,嘻嘻笑道:「我还以为你要忙很久。你走了————没有你,张床好大,感觉好寂寞喔,我一个人睡不着。」

    他笑笑,二话不说,直接伸手穿过她纤细的腰肢和膝弯,猛地发力。

    「啊!」

    文咏杉一声娇呼,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被陈诺稳稳当当地打横抱在了怀里,来了个一个标准的公主抱。

    她顺势缩在他怀里,双手更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脸上却全是甜蜜的笑意。

    陈诺低头看着她,问道:「那现在————要不要再睡会。」

    文咏杉俏脸顿时飞起两朵红云,显然是听懂了他这句「睡会」里的潜台词,那双水汪汪的桃花眼地转了转,随即轻轻咬着下唇,「要————不要,亲爱的,我们晚上再说,现在出去看电影好不好?」

    「看电影?」

    陈诺微微一愣,「看什麽电影?」

    「喋血狂龙吖。」

    「啊?」

    「哎呀,不怕慨!」

    文咏杉在他怀里晃荡着两条长腿,用软糯的港普夹杂着英文撒娇道:「我们戴Mask(口罩),戴Cap帽(鸭舌帽),再把衣服换得低调一点,没有人会认出的啦!今天是你的大日子嘛,人家真的好想看去戏院感受下那个气氛!」

    说着,她看着陈诺的眼睛,吐气如兰地补了一句:「————最重要是,刚刚我看人物杂志,你知不知道你是去年全球最性感男人第二名?」

    「啊?不知道。」

    文咏杉媚眼如丝,轻声说道:「杂志说你在电影里eudesalethalelegance

    that turns danger into pure se appeal(散发着一种将危险转化为性感的致命优雅),我就好想去亲眼看看我的男人呢有多帅,好不好嘛Baby~」

    1个小时後,香港的街头上,骤然多了两个戴着头戴鸭舌帽,脸上挂着大号口罩,打扮得好像两个劫匪一样一样的情侣。

    不过幸好,香港人不太爱管闲事,香港街头上的奇装异服也不少,所以,并没有引起任何注意。

    其实,丽丝卡尔顿所在的环球贸易广场里面,就有一座全港最高端的,但是「哇,好多好多人啊,亲爱的,这次你们的票真是卖爆了。我从来都没有见过TheGrand戏院居然会满座,你知道那里的电影票都比其他地方贵好几十块,平时很少满座的。这才下午1点过,又不是休息日,居然全线飘红!好Crazy!」

    陈诺之前看到电影院里那人山人海的样子,此刻心情也不错,笑着开玩笑道:「以後谁说你们香港人歧视大陆人,我第一个不同意。」

    文咏杉咯咯笑了起来。

    陈诺本来只是打趣一下,结果没想到也不知道是戳到女孩哪个笑点上了,居然笑了一路,一直到他们走到了油麻地的一家电影院,才平静下来。

    这家电影院叫百老汇电影中心,比较老旧了,人也不少,不过最近的场次第一排还有空座,买完票之後,还有20来分钟电影才开场,於是陈诺就跟文咏杉一起在角落里找了个座位等着。

    只见这时售票大厅里到处都是人,也到处都贴满了电影海报。

    和内地的电影海报有所不同,香港的电影名字不叫浴血黄龙,而叫喋血狂龙,其次,就是海报画面。内地的海报是出自中影宣传部门的手笔,在这边,就是索尼哥伦比亚自己做的发行,风格更加接近於美版。

    海报的底色被处理成了极具视觉冲击力的纯黑色。

    在这黑色的背景之上,没有了内地版本的那些苍凉的黄沙和落日,取而代之的一片喷溅状的鲜红血迹,从画面的左下角一直泼洒到右上角。

    就在这血泊与黑暗的交界处,他被设计成了一个极具动感的剪影式人物,依旧只露出侧脸,但身上的那件西部长风衣仿佛被狂风吹起,衣角翻飞,而他的双手各自持着一把柯尔特左轮手枪,枪口正在喷吐着夸张的橘红色火舌。

    小李子,奎文赞妮,绫濑遥等人,则分列两边。

    在画面下方,则是一行粤语风格的宣传语:「与其跪低求生,不如杀出重围!华人神枪手,血洗美利坚!」

    不得不说,比起内地的宣传语,他更喜欢现在这个版本。

    而这样想的人显然不是他一个人。

    就在他和文咏杉坐着的不远处,就有一个跟海报上一样的,他拿着左轮手枪开火的人形立牌,这时正排着一条长龙,起码有二三十个年轻男女正挨个走上去跟他合影。

    在这一片嘈杂的粤语声中,几个说着标准普通话的声音显得格外的清晰,听起来像是几个结伴来香港自由行的年轻女孩。

    其中一个刚拍完照,一边低头检查相机里的照片,一边对同伴说道:「哎,说真的,我还是觉得香港这版的海报比咱们内地那版好看!」

    「我不觉得欸,我觉得那版好,这版连诺诺的脸都看不出去,没意思。」

    「切,你就知道看你家诺诺。」

    「有问题咩?我家诺诺长得这麽帅,把脸遮住简直就是犯罪好不好!啊,我告诉你,现在追我的那个孙伟,要是有陈诺的十分之一,不,百分之一,我都他妈答应了。但是————长成那个样子,有钱有个屁用,我真的亲不下去嘴!」

    两个女孩一边说话一边从他们面前走过去了,文咏杉吭哧吭哧的又笑了起来,笑了一会儿,把身体又依偎过来,搂住他胳膊的手又紧了一些。

    两个多小时的电影,陈诺当然不可能再看一遍。

    在电影院里,基本也就是靠在椅子上补觉。直到电影结束才迷迷糊糊的醒过来。毕竟,他昨晚是真的没怎麽睡,一直在跟美国奈飞那边开会,今天一早又接待了两拨人。

    这个时候,他身边的文咏杉的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拿着一张纸巾,一边轻轻吸着鼻子,一边擦着眼泪。

    灯光慢慢亮起,电影院里出现了离场的人,但许多人包括文咏杉也依旧坐在座位上,看着字幕。陈诺正想跟文咏杉讲,别等了,没彩蛋的。

    却听到坐在他另外一侧的那对情侣,其中男的低声对他女朋友说:「走啦,我上次看过,没有彩蛋的。」

    「哦。」他女朋友就坐在陈诺旁边,答应一声,站了起来。

    陈诺於是没有说话,准备等他们先走。

    结果没有想到,那个女生路过他身边的时候,突然低声说道:「要睡觉就回家去睡啦!这麽好看的戏,跑来睡觉。痴线。」说完,没等陈诺反应过来,就拉着她男朋友,快步走掉了。

    陈诺莫名其妙的挨了骂,正有点无语,却听到身边的文咏杉破涕为笑起来。

    文咏杉今天是真的很开心。

    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

    自从奥斯卡女配角的提名,一夜之间改变了她的命运,让她从一个在香港小有名气但的花瓶,变成如今全港炙手可热的女演员和无数GG商的宠儿。

    那个金光闪闪的「奥斯卡最佳女配角提名」的头衔,就像是一张通往顶级名利场的VIP通行证。以前那些对她爱答不理的大导演,现在都会客客气气地递上剧本。以前那些只把她当衣架子的奢侈品牌,现在排着队请她做代言人。

    每天有接不完的通告,拍不完的戏,她都忘了自己多久没有休息过,每天都很累,累到有时候卸妆都会睡着,但那种被聚光灯包围、被全世界认可的充实感,让她甘之如饴。

    但是,无论生活多麽精彩,无论那些掌声多麽热烈,在文咏杉心里,最让她安心和开心的时刻,依然是现在。

    ——

    计程车里。

    陈诺累了,於是他们没有再走路,也没有叫公司的车,而是随手拦了一辆红色的的士。

    香港的街景在车窗外飞速倒退,霓虹灯的光影斑驳地洒在车厢里。

    这时大概是4点钟的样子,陈诺在电影院睡了一觉还没缓过来,上车後,他报了个地址,就靠在后座上闭目养神。

    文咏杉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侧过身,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一只手紧紧地扣住他的手指。

    "Baby————"

    她忍不住轻轻唤了一声。

    「嗯?」

    陈诺没有睁眼,只是喉咙里发出了一声鼻音,手指捏了捏她的手心。

    "Nothing。」

    文咏杉不知道怎麽去描述自己的心情,她很想感谢对方在百忙之中,陪自己来看这麽一场电影。

    可是,刚看完电影之後,那种因为情节带来的惆怅和忧伤,却让她脑子乱糟糟的,一时间找不到语言,只好沉默下去。

    就在这时,前排的的士司机似乎是听到了什麽感兴趣的内容,突然伸手调大了收音机的音量。

    下一秒,车厢里顿时传来郑裕玲那标志性的,兴奋高昂的声音:「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今日的《口水多过浪花》!今日真系大件事啦!因为我们请到了一位真正的稀客,现在全香港,不,是全世界最Hit的大明星」

    男人依旧没有睁眼,文咏杉听着收音机里传来的采访,10几分钟的时间真的很短,她家还没有到,就来到了最後一个问题。

    收音机里,Do姐问道:「陈生,我绝对不是想做Spoiler(剧透)啊。但我真系收到风,话今次昆汀导演转了性,部戏原来好Touching,分分钟看到人眼湿湿的。那如果观众入场睇完,觉得心里边好Sad,你会点样教大家从悲伤的情绪里走出来啊?」

    随後,收音机里的男人沉默了一下,随後说道:「我也不知道怎麽教大家去走出来。」

    「因为我觉得,悲伤是我们人生中无可避免的一堂课。无论你如何试图麻痹自己,但实际上,我们在生命中的某个时刻,终究会经历它————」

    「而当我们试图那样做,当我们试图走出悲伤的痛楚时,我们实际上也削弱了爱。」

    「知道为什麽吗?」

    「因为我觉得—一只有爱得如此之深,你才会感到如此剧烈的悲伤。悲伤和爱,这两者就像是一枚硬币的一体两面,密不可分。」

    「其实在美国,我也经常看到人们在看完这部电影後,流露出心痛却又温柔的反应。也有很多人说,昆汀拍出了一部糟糕的电影,因为它不再是那麽让人心情舒爽。」

    「而我想说,你们感到的情绪,恰恰证明了,你们对於那些导致你们悲伤的人或者事——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所怀有的那份爱,是无比浩瀚的。」

    「我觉得这是你们和你们所爱的人的幸运。」

    「所以,我会说,享受这份悲伤,正如你享受爱一样。」

    「以上,是我在拍这部电影的时候所想到的东西,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小姐,小姐,到了哦。」

    计程车司机的声音从前排传来,文咏杉一下子如梦初醒,拿出钱包,付了钱,就拉着陈诺下了车。

    这时他们所在的地方,并不再是丽丝卡尔顿,而是在一栋楼龄很新的高层住宅面前。

    这就是文咏杉现在的家。

    她这两年的大部分收入都拿去在新界买了一套大房子安顿父母和妹妹,而为了工作方便,也为了奖励自己,她还供了这套属於自己的单身公寓。

    房子不算大,实用面积大概只有60平米,但胜在楼层极高,隐私性极好,推开窗,还能从楼缝间隐约看到维多利亚港。

    「很漂亮。」

    上了楼,一进门,男人摘下了鸭舌帽和口罩,在她精心装修过的小房子里转了一圈,然後站在窗边,转头看了过来,带着笑容说道,「我觉得跟我们之前在京城住的房子挺像的,就是小了一点。贵不贵?」

    贵。

    当然贵。

    这个地段本来就是寸土寸金。

    像?

    当然像。

    她装修的时候,本来就是仿造京城那套房子的风格装潢的。

    不过她现在却并不想说这些。

    因为—

    她之前因为电影,而忘却了自己想说什麽。

    之後。她又因为收音机里的采访,突然想起奥斯卡那晚。

    丹尼尔·戴—刘易斯的纸条,艾曼纽·丽娃的鼓励,还有大屏幕上那个声嘶力竭的自己。

    如果有悲伤,那一定是因为有爱。

    就像他给她了一个个彻夜难眠的夜晚,他也硬生生地把她拽到了那个艺术的殿堂,他也让她能够此刻站在此处,欣赏云端的风景。

    如果不是他,她现在大概还在铜锣湾的某个商场里穿着比基尼走秀,或者在某个毫无营养的爱情电影里演一个负责尖叫的傻白甜吧。

    这时,她看着背对着落地窗,逆光中看上去面容模糊的男人,突然想起几句话。

    那是在北京电影学院上学的时候,老师为他们播放的一部电影《天国王朝》

    里的几句台词。

    主角:「我曾经以为我的命运早已注定,就是埋葬在出生地的百步之外。

    "

    麻风国王:「现在呢?」

    主角:「现在我在耶路撒冷,仰望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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