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飞碟文学 > 战锤:我的生物爹帝皇和半神弟弟 > 第411章 恐夫子(3K)

第411章 恐夫子(3K)

    佩图拉博来巴巴鲁斯的第一个目标已经实现,就该返回生物实验室,确认复活项目的推进。

    他和赫利俄斯告别,后者一口一个“好侄子”,恨不得跳起来亲自己几口。

    “三年之期,不要忘了,三年后我就返回泰拉,给你们出口气!”

    赫利俄斯高声喊叫,一直将小佩送回电梯,自己才喜滋滋回到王座上,决定从今天开始。

    这支动力手臂将永远附着在他的身体之上,绝不离身!

    不多时,小佩到了地下实验室,一路层层把关查验,最后抵达复活项目的早期关键节点。

    所谓复活,有两种方式。

    其一是直接在原来已经死亡的身体上逆转生机,一切物质变化只需要补全,而不是完全太低。

    第二种便是克隆加脑神经移植,需要确保能够拿到对方的大脑神经构成,以及对应的亚空间灵魂投影。

    目前第二种方式进展比较大,但也逐渐预见到了瓶颈。

    两种方式相辅相成,现在就需要回过头来在第一种方式上获取技术突破的机遇。

    他们现在就得到了一个考验,毛发复苏。

    这个课题摆在佩图拉博桌子上的时候,他一度要确认,这是不是底下人在编排他们的原体。

    毕竟自己一口气剃了头发,接上电缆之后,看起来的确会被认为是得了某种病症,无法重新长出头发。

    他又不是自己哥哥那样是个天生的光头,自己只要愿意,还是能重新长出来的。

    不过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小佩选择亲自来到巴巴鲁斯确认这个项目进展和遇见的难题。

    他甚至提前给小马和小莫发了邮件,告知自己的项目进度。

    小莫回了消息,说只要不对巴巴鲁斯造成污染就好,赫利俄斯伯伯净化整个星球也是个大工作,不要添乱。

    而小马——

    在回信中大骂小佩是傻逼,要骂人就正儿八经骂,不要阴阳怪气指桑骂槐。

    还是波塞冬附加了前情提要,让小佩知晓了小马之前被老东西弄成了斑秃。

    现在虽然斑秃好了,却还有相当一部分头发需要特殊的发型来掩盖。

    小佩只得道歉,把亚伦留在这里的奇怪石头碎片送了些过去。

    放在以前,小佩只会骂回去。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的心情却变得如此平和,看得很开。

    他的好连长米德罗德如今在前线奋战,忙得脚不沾地,小佩得以忙里偷闲,站在实验数据面前,听着底下人解释。

    生物毛发以角蛋白为主,重新从毛孔之中生长出来的技术,并不难。

    但如果有人天生毛囊受损,或者死后大脑皮层消耗完最后的营养,这些东西便无法继续生长。

    可以说,天生没头发的人,他们对应的部位,和死者差不多。

    小佩的大脑开始对等——兄长天生没头发,可以认为兄长的这一部分身体机能是死的。

    那么能复活这一部分身体机能,就能复活兄长的整个身体,计划通!

    巴巴鲁斯有个好消息是,因为本地污染问题,诞生的畸形同类比较多,只要样本足够广泛,就能凑齐一个人类对应所有器官肢体位置的复苏数据。

    但坏消息是,这个“部分死亡”的过程太快了,他们抓不住这个瞬间的数据,更无从将其逆转。

    加上巴巴鲁斯的污染正在被解决,一旦现有的个体被治愈完成,他们还没总结出来合适的方法,那么以后过几代人,可就找不到合适的实验体。

    要是自己重新将巴巴鲁斯污染,那么小莫非得和自己拼命,就连赫利俄斯伯伯也会拿着自己刚送的动力手臂狠狠砸他的脸。

    更重要的是,兄长也不会同意的。

    除非能找到某种具备枯萎能力的灵能者,不断重复生物体对应器官枯萎死亡的过程,尽可能放慢时间尺度,保证小佩手底下的人能够收集到足够的数据。

    不行,得好好打听打听老十四手底下有没有这样的人,借过来用用。

    即使如此,在没找到人之前,起码他们可以先把头发的问题解决了。

    要是自己能帮助兄长顺利长出头发,也算是功德一件。

    起码以后不用担心自己的侄子兼外甥生出来,也是个没头发的主。

    他可是准备好以后将帝皇的位置传给好侄子的。

    不要问小佩屁股还没坐上那个位置,为什么就如此自信,只能说在其他兄弟忙着大远征的时候。

    只有佩图拉博把工作都交给了一连长,得以脱离出来大部分军务,转而经营政治关系。

    在这一步上,他已经走得足够远,甚至比现任帝皇本人都清楚帝国的运行情况。

    他留在了此处两天,以原体在工业上的建树,提供了一些方法论。

    小佩并不会傻到在自己完全不懂的理论上面指手画脚,照搬一些工厂建设研发的方法经验,还有福利制度,已经是上限。

    两天后佩图拉博的飞船离开,太阳塔内,赫利俄斯目送飞船飞行的轨迹,心中更是坚定,开始日夜操练武艺。

    一位死亡守卫阿斯塔特,安菲翁·布克,专门作为他的陪练。

    很快,场地之中响起赫利俄斯的哀嚎声,他被一遍又一遍打飞。

    虽然右手很强,但挨不到敌人的时候,他就会被安菲翁踹飞。

    连续一百次,都是一样的结果。

    第一百零一次,赫利俄斯才想起来在对方出脚踹人的时候,进行闪避。

    以他痛苦嘶吼的频率来看,不知道赫利俄斯要磨炼多少年,才能在实战中接近尼欧斯。

    但至少永生者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他们会用生命来积累经验。

    就是太疼了——

    血神宫殿,无数血骨浇筑的阶梯两侧,风格粗犷的斗技场比比皆是,无时无刻不在有激烈的对决进行。

    但这些比赛难以吸引到血神一眼,那位高坐于黄铜王座上,被仿佛融化的铁甲浇筑的人形,动弹的次数少得可怜。

    上一次还是亲自擂鼓,不知道在为什么助威。

    血神洞观整个银河的视野出现了一缕微光,那是过去时间的血勇,弱小者对强大者的挑战。

    但祂只是瞧了一眼,便扭过头去。

    又是个因为自身不死才鼓起勇气的货色,细观起过往,过去更是个软蛋。

    不是我喜欢的永生者,我直接拒绝。

    祂的视线更集中在索多玛之内,奸奇的计谋,色孽的风格,却是为了祂恐虐的原体。

    除了纳垢没有参与进来之外,索多玛也算是群雄汇聚。

    更有趣的是,受诅咒者居然那一开始就被丢进了熔浆之中,迟迟没有参与进来。

    如此,就只剩下他了,安格隆。

    血神握紧黄铜王座的扶手,从祂的熔铸盔甲肚脐的位置,蔓延出来血色的纹路,将王座脚边的婴孩连接。

    祂必须无时无刻保持着和安格隆的连接态势,否则只要有一刻松懈,屠夫之钉存在的历史就会消失。

    而祂的原体,会在那一瞬间选择自我消亡。

    本来是握在手中的,但是血神怎么能容忍自己的双手不持有武器,留待战斗之用?

    因此只能用这个最原始的方法连接。

    真是可恶,如果受诅咒者的孩子都是圣吉列斯那样,祂闭着眼睛也能挑到自己想要的。

    血神宛若灿金色的血火瞳孔之中,此时正倒映着火山的血脉,等待着安格隆被投入其中。

    祂要亲自出手看看,将这孩子带回来。

    如果能够将没有植入屠夫之钉的安格隆转化为自己的恶魔原体,那么手中的残次品,不要也罢,随处丢弃的垃圾而已。

    血神并未起身,但有一位相貌普通、身材略有健硕的中年男人,已经冷着脸站在了索多玛的火山之上。

    古老之四就是如此强大,即便是奸奇的幻境,祂也能随意进出。

    至于和奸奇交易的条件?

    无外乎帮奸奇催发一下红皮小马的勇气嘛,自己这个当叔叔的,顺手的事。

    最好是能够直接挑动小马挑战万变之主的野心。

    那也是勇气。

    祂的身边出现两位戴着眼镜的矮人,辛克和吉德,正慌乱跪倒在地:

    “夫子,您来了。”

    血神在原初混沌尚属于一体的时候,在奸奇魔域内的身份,被称为夫子,这是奸奇故意设置的,算作古老之四之间的玩笑,没有恶意。

    毕竟有的文明之中,夫子力能抗城门,身高冠绝常人,未必没有将帅之才。

    在一些研究中指出——

    虽然纳垢本身存在最为古老,但奸奇又是最早成为最强的混沌神祇之一,之后才逐渐被拉下到各自对等的身份。

    而恐虐,则代表着祭祀这个行为最初的实体,因为对于古人们而言,最为珍贵、要献给神的存在,自然是狩猎的动物和征服的敌人。

    尸体随便摆一起就不太好看,还是单独放置头颅最为方便。

    所以古老之四的古老,就来源于此,每个混沌神祇都有最为古老的特征,甚至比祂们自身掌握的权柄,还要久远得多。

    “我讨厌这个称呼。”

    夫子握紧拳头,身体被两个矮人蹦跳起来穿上一身长袍,依然不能掩盖其健康的身体之美,没有所谓大肌霸的视觉冲击,只是单纯的美。

    祂看向前方蔓延向下的山坡,亚伦一家人到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