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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八章你们得交家用

    张子诩和李忘怀刚消停。

    尘清霄和裴戾也看似风平浪静。

    但褚焰和凌云又干上了。

    因为凌云偷吃了褚焰包给沈芸的小馄饨。

    褚焰忙活了半天,终于包出小鱼形状的小馄饨,等他出去打了个盹再回来,锅里的小馄饨早不见踪影,只剩下个锅底。

    凌云靠在灶台那打嗝,一打嗝都是馄饨味。

    褚焰二话不说抄起魔刀就追着凌云砍。

    凌云一看那明晃晃的魔刀要劈下来,吓得赶紧起身就跑。

    凌云跑出厨房,大喊沈芸的名字。

    沈芸正好从房间里出来,迎面就碰上了像老鼠一样飞快窜过来的凌云。

    凌云迅速躲到了沈芸身后。

    沈芸正纳闷着发生了什么,就看见褚焰提着魔刀就气势汹汹地追上来了。

    褚焰气得脸色铁青,五官都扭曲。

    她认识褚焰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看见褚焰生气成这样。

    褚焰这时候也看到了沈芸,他敛起脸上的凶狠,然后把魔刀往身后藏,对沈芸客客气气地道,“沈芸,你让让,我要砍死你身后那只狐狸崽子。”

    凌云站在沈芸身后,有恃无恐地朝着褚焰做鬼脸。

    沈芸抬头瞥了凌云一眼,凌云立马收起鬼脸,然后一脸无辜地低着头不说话。

    沈芸一看就有鬼,“发生什么了?”

    一提到这,褚焰怒气瞬间升起,气急败坏地道,“他偷吃我给你包的小馄饨!”

    “鲜肉馅的!”

    沈芸恍然大悟。

    难怪褚焰这么生气。

    她回过头去看凌云。

    凌云耷拉着狐狸耳朵,小声解释,“凌云怕他又在食物里头加东西,所以凌云决定为沈芸以身试毒。”

    褚焰脸色更难看了,一头火红长发在风里粗犷的飘扬着,咬牙切齿地道,“你个狐狸崽子,有试毒把一锅小馄饨都吃完的吗?”

    凌云撇了撇嘴,有些心虚,狐狸眼往旁边挪了挪,“一个我怕毒性太弱,试不出来,所以我就多试了几个,试着试着,就吃完了……”

    他也是担心褚焰这个坏东西往小馄饨里加了不好的东西。

    沈芸吃坏了身子怎么办?

    毕竟褚焰这个坏东西可是有前科的。

    以前就害过沈芸,谁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害沈芸。

    想到这里,凌云又打了个嗝。

    但别说,这个坏东西做的小馄饨真好吃。

    褚焰更气了,指着凌云就骂,“是个男人就别躲沈芸背后,你滚出来!我要把你剁了当馄饨馅!”

    凌云不以为意,昂首挺胸,“本来我就不是男人,我是雄狐狸!”

    褚焰,“……”

    他被气得毛都炸起来了。

    沈芸听着这一人一狐吵架,脑袋都在疼,刚想说些什么,旁边又传来一阵吵闹。

    “尘清霄,你能不能管好你的蛇?它在咬我的狼!”

    “张子诩,你别再偷偷摸摸修炼那些邪门的法术了,瘴气都飘到我屋里了,乌烟瘴气!”

    沈芸一听,大事不妙。

    果不其然,下一秒,四道身影同时开门冲出来,视线准确无误地落在沈芸身上,四个声音几乎同时响起。

    “沈芸。”

    沈芸,“……”

    她就知道。

    又得找她当裁判!

    好吵。

    明明都是修真界里数一数二的翘楚,为什么一个个都这么幼稚?

    天天为了点鸡毛蒜皮的事情吵起来。

    说好的成熟稳重又可靠呢?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是幼儿园。

    而她就是带一群大龄儿童的幼师。

    沈芸一想到接下来说不定还要继续过相当长一段时间这种日子,吓得一哆嗦。

    她才不要当幼师!

    但赶走他们,又不至于。

    她也不可能要求他们真的和平相处,毕竟哪怕是朋友,同住一屋檐下都会有矛盾。

    更何况,他们还不是朋友。

    他们有些甚至于还是仇人。

    所以,不吵架是不可能的。

    不打架已经算很好了。

    所以沈芸觉得这群人就是太闲了,得给他们找些事干,忙起来就没时间吵架了。

    思来想去,沈芸想到了一个绝佳的点子。

    说干就干,沈芸让六人在她房间里集合了。

    主屋里

    六人齐聚一屋。

    沈芸躺在藤椅上,不紧不慢地扇着扇子。

    裴戾抱着胳膊靠墙站着,凌云蹲在沈芸身边,张子诩和李忘怀站着,中间至少离了半米距离。

    尘清霄坐在一旁,身形挺拔修长,如一方清竹。

    至于褚焰就懒洋洋地弯身趴在窗户上,长发随风飘扬。

    六人都不知道沈芸叫他们来的目的,所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但又彼此看彼此不顺眼。

    所以屋子里暗流涌动。

    沈芸粗略数了数,不多不少,正好六个。

    见人齐了,沈芸从藤椅上起身,坐着,然后笑吟吟地问他们,“你们身上有没有钱?”

    五人一愣,然后点了点头。

    他们虽然没有带很多灵石在身上,但至少不愁吃穿。

    只有凌云使劲摇了摇头,快要把脑袋摇成个带狐狸耳的拨浪鼓。

    狐狸没钱。

    一个铜板都没有。

    沈芸刚想说全部拿出来,尘清霄几人已经主动地把身上的空间袋包括钱袋都拿了出来,递给了沈芸。

    沈芸开了口肯定就是需要钱。

    无论是什么原因,先给就对了。

    李忘怀甚至于把他身上值钱的玉佩都摘下来给了沈芸。

    见状,旁边的裴戾赶紧有模学样,把身上值钱的配饰都摘了下来。

    张子诩眨了眨眼,他平时不怎么爱戴配饰,所以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思来想去,他把他最喜欢的符笔掏了出来。

    这支笔,能买一座城池。

    尘清霄面无表情地把玉佩、发饰一一摘下来,最后,将且行拿出,放到沈芸身边。

    沈芸,“……”

    且行的确很值钱。

    但剑是剑修的性命,尘清霄怎么就这么轻易把自己的性命交给别人!

    所以,沈芸又赶紧把且行还了回去,“这个我不要。”

    尘清霄一愣,有些茫然地抬起头和沈芸对视。

    察觉到尘清霄眼里的那一点细微的动摇,沈芸赶紧提醒,

    “你别拿去换钱。”

    被看穿想法,尘清霄并不作声,只是收回且行,轻颔首。

    褚焰看得嫉妒又眼红,他掏了半天,只掏出来几块灵石和一点碎银,晃了晃空间袋,一点声音都没有。

    最后,他无可奈何地把自己的手放到了沈芸手上。

    沈芸歪头,“干什么?”

    褚焰羞涩地道,“我浑身上下最值钱的就是我了。”

    沈芸果断把手抽了回去。

    还不如不给呢!

    晦气!

    褚焰,“……”

    凌云可怜巴巴地捧了一兜麦芽糖过来。

    这是他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了。

    还是他帮黄大婶背柴火,黄大婶送他的。

    他舍不得吃特意留给沈芸的。

    但沈芸不爱吃麦芽糖,说是吃了牙疼。

    凌云就一直没吃,藏在怀里,谁也没给。

    沈芸看见凌云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就觉得好笑,她伸出手摸了摸狐狸脑袋,“我知道你什么都没有,没事,你不用给。”

    凌云瞬间如释重负,咧嘴笑了出来。

    他就知道,沈芸最疼他!

    见收获满满,沈芸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而又扬起唇问他们,“你们身上应该没留钱吧?灵石和值钱的东西都不能留。”

    一看见沈芸笑,五人一狐一个个心里就跟化了一样,连忙小鸡啄米一般点了点头。

    他们连一个铜板都没留。

    就连留在房间里的贵重物品都拿了过来,生怕沈芸不够。

    但是,他们好奇,是发生什么了吗?

    这时候,沈芸淡然地宣布了她的决策,“好,从今天开始,你们每个月都要交家用。”

    五人一狐没什么反应。

    这也没什么。

    沈芸要的话,他们写个口信,让人送些灵石过来就行。

    沈芸早猜到他们的想法,所以及时提醒,“不能让你们家里或者门派的人给你们送。”

    “你们得想办法自己去赚钱。”

    “对了,不能用法术。”

    “就当你们自个是个普通人。”

    五人一狐听着皆茫然地看着沈芸。

    自己去赚钱?

    而且不能用法术。

    这事他们还真是没干过。

    就连尘清霄也没干过。

    一直以来,尘清霄都是靠接任务赚灵石,任务肯定要用法术,不用法术,能干什么呢?

    所以,一时之间,尘清霄都有些脑袋空白。

    不过,几人好歹也是修真界里鼎鼎有名的人物,见多了大风大浪,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点了点头。

    虽然不知道沈芸为什么突然要交家用,而且还让他们亲自去赚钱,但照做就是了。

    其他人沈芸倒不怎么担心,沈芸最担心凌云。

    所以,沈芸还特意嘱咐凌云几句。

    “凌云,你也要交家用,知道吗?”

    “不能去抢,也不能去偷,要靠正当途径赚钱。”

    沈芸没压低声音,正好是大家都能听见的音量。

    这话,不止是说给凌云听的。

    还有褚焰这个法外狂徒。

    如果不禁止偷抢掳掠。

    褚焰分分钟给她偷回一座金山回来。

    凌云垂头丧气地点了点狐狸脑袋,“哦……”

    褚焰也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糟了。

    不能抢不能偷,他能干什么?

    他老本行就是偷抢掳掠啊!

    难道要他去南风楼出卖色相吗?

    见该嘱咐的都嘱咐完了,沈芸收回目光,继续道,“不管多少,反正你们就去找个事干,每个月按时交家用就行了,谁有意见?”

    五人一狐摇了摇头。

    没有意见。

    能有什么意见?

    这点小事他们都有意见的话,那就是他们自己的问题。

    更何况,交家用这个词对于他们来说很受用。

    交家用是什么意思?

    就是为维持一个家庭的运转而付出。

    四舍五入,相当于,他们和沈芸有个家。

    要知道,沈芸虽然爱钱,但根本不缺他们这点钱。

    所以沈芸跟他们要钱其实就是奖励他们。

    这就是他们的福分。

    他们恨不得交一辈子家用,这样他们一辈子都能跟沈芸在一起。

    当然,假如没有其他碍事的人,他们会更开心的。

    想到这里,五人几乎同时抬起头,阴冷的目光望向对方。

    都没有意见,沈芸其实有些失望。

    她本来还寻思着,谁有意见就可以回去,这样能趁机赶走几个人。

    但谁知道都没有意见!

    那就留下吧。

    沈芸挥了挥手,“就这样决定了,你们现在可以回去好好想想接下来要干什么了。”

    五人一狐闻言,乖乖地转身走了。

    望着他们离开的背影,沈芸心情大好。

    让他们忙起来,他们不就没这个闲工夫天天斗来斗去了?

    不过,沈芸也有些好奇。

    让一群修士不能用法术、灵力去赚钱,他们会去干什么。

    当然,沈芸也在想她能干点什么打发时间。

    毕竟天天闲着实在是太无聊了。

    第二天一大早,尘清霄他们就陆陆续续出门去了。

    沈芸睡到日上三竿才醒。

    一醒来,她突然发现,以往吵闹的院子突然安静下来了。

    沈芸穿上衣服,出了门,没看见个人影,小三花倒热情地围在她脚边蹭来蹭去,蹭得她一裤脚的猫毛。

    沈芸只能弯下身把小三花抱起来,察觉到院子后面有气息,她便抱着小三花走了过去。

    院子后面是一块荒地,此时,一道身影正勤奋地在开荒。

    是张子诩。

    只见张子诩一身简便的薄衫打扮,用发带绑起衣袖,头发也尽数束起,正认真地翻着土。

    他动作还挺熟练,看起来没少干这种事。

    “子诩。”沈芸唤了张子诩一声。

    张子诩动作一顿,朝着沈芸暖洋洋地笑了笑,“姐姐醒了?他们都出去了,早饭在锅里温着,姐姐记得吃。”

    沈芸走上前,“你在干什么?”

    张子诩解释,“我跟村里农户借了些菜种,准备种些青菜拿到集市去卖,虽然赚的不多,但我从前在家里就是靠开荒种菜养活了自己,而且我很喜欢栽种的过程。”

    “栽种过程?”

    张子诩从旁边布袋里抓了一把菜种,捻出一小颗菜种,递到沈芸眼前,“对啊,姐姐,你看,小小的这么一粒种子,明明那么不起眼,但只要放进土壤里,给点阳光和雨水,它们就会很快长大。”

    沈芸有些惊叹于张子诩的细心,更没想到,张子诩原来喜欢种菜。

    张子诩缓缓抬起头,望着沈芸,轻声道,“我就是这粒渺小的种子,姐姐就是我的土壤、阳光、雨水,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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