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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 章 我们是穷人家的孩子

    余令带着战获回来了。

    六百多匹马,六百多匹的马背上还驮着六百多头死羊。

    如果不是害怕被人堵在草原回不来,余令甚至想把他们的羊群赶回来。

    这个想法很诱人,也很危险。

    进入城里之后余令开始算账,通过各小队长统计上来的火药用度,余令吸了口气,打仗太烧钱了。

    二百两银子不见了......

    余令现在就在想这些马能卖多少钱。

    如果战马卖不上钱,余令决定下次如果再做这个活的时候就仔细点,把尸体聚在一起后慢慢的挑拣。

    这一次做的有点粗鲁。

    钱谦益围着战马转了一圈后脸色有些不自然。

    马背上驮着被敲死的羊,在羊的上面还盖着一层又一层的羊皮衣。

    望着那脏兮兮都要包浆的衣裳。

    钱谦益脑海里已经自动生成了一幅画。

    在草原的某个地方,一个部族被余令所灭,余令把所有人聚在一起,把那些人的衣裳全部扒了下来。

    钱谦益其实只猜对了一半。

    在草原,能穿一张上等羊皮衣衫的那都是青壮,其余的人是不可能穿这么好的羊皮的。

    就跟在大明一样......

    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上麦子面馒头的。

    大明百姓以为草原人顿顿吃羊肉,草原人以为大明人顿顿吃麦子面。

    青壮身上的好皮衣余令的确全部拔了下来,这一点钱谦益猜得一点没错。

    他唯一没猜对的就是余令白做了别的。

    余令把砍下了所有人的脑袋,摆了一个小山。

    人数太小,算不得京观。

    可夸功的行为又不能不做,这年头做事要么不做,要么做就直接做绝。

    谈不上残忍不残忍,余令想的很明白。

    如果自己输了……

    他们也会毫不客气的拿走余令身上的盔甲。

    从他们背信弃义坑死马林将军的那一刻起,这件事已经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了。

    他们做的这事比余令更过分。

    所以,礼尚往来就更好。

    “凉凉君,知道你不喜欢俗物,这一颗宝石你别嫌弃,这是从首领头上摘下来的,你拿着,当个镇纸也挺不错的!”

    钱谦益接过去了。

    他这一生已经不缺钱了,但这种东西他知道他得拿。

    余令的心意不能辜负,这也是将士们的心意,这也是军里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会有人说你擅起边关之祸!”

    余令毫不在意,一边卸甲一边看着钱谦益笑道:

    “凉凉君,炒花已经和建奴成了联盟,这个事他们不知道么,对了,让你为难么?”

    钱谦益笑了笑,淡淡道:

    “一群鸹貔!”

    在这个时候,钱谦益不想去争论什么擅起边关之祸。

    这个由头,只要和外族不和,这个罪名可以安在任何守将的头上。

    这个时候余令不能倒。

    钱谦益非常清楚自己是和余令在同一条船上的,别人说余令,也就是等于说他。

    在辽东,余令就算把天捅破了,那也是他跟着余令一起搞的。

    “任翰!”

    “学生在!”

    “去打听一下擅起边关之祸这个是谁说的,问出来后直接拿着我拜帖去找巡按大人,这么有能力的人呆在这辽东屈才了!”

    钱谦益深吸一口气笑道:

    “沈阳城那边事多,骄兵悍将也多,我以翰林院的名义举荐他去沈阳吧,多事之秋当破格取才之!”

    余令闻言搓了搓脸。

    文人果然是杀人不见血,就跟那姜槐道一样。

    大义在我,为你好也是我,你若不做,那就是不给脸了。

    因为,我是在为你好啊!

    余令觉得这个事情好玩,见这个叫做任翰的学子要走,余令大方道:

    “跑腿辛苦,一会儿自己去牵匹马吧!”

    任翰笑了。

    他本是翰林院的一小吏,平日的工作就是端茶倒水整理各种书籍,日子不说多好,凑合一下能过。

    他是年轻人,他和所有年轻人一样喜欢马,喜欢好马。

    一匹战马,没有任何年轻人能拒绝。

    他在翰林院工作,这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别看是小吏,出门在外大家见了都是以礼相待。

    可俸禄不怎么高。

    月俸禄三两银子左右。

    在京城,一匹河州马的朝廷售价为‌十两银子,这个价格其实不高,但这个价格很多人买不到。

    至于西域马,草原马……

    这两个地方的马就更贵一些,官方售价为‌十五两银子左右。

    这个价格同样买不到,和你有钱没钱关系不大。

    朝廷的售价是这些,不代表你可以买得到。

    余大人带回来的是战马……

    战马的价格就不是十几二十两的价格了,马也是分等级了。

    战马虽然不是宝马,但好东西它就是好东西的,是改变不了的。

    如今,自己圆梦了,还是战马!

    任翰喜滋滋的走了,他决定,为了这匹马,为了余大人的大方,他也要把这事办的漂漂亮亮的。

    躬身离开后他朝着军营走去。

    营地里,徐大树唾沫横飞。

    在出发前还有些畏战的他,如今像是换了一个人,很是大方的让人看他的战获。

    一大坨金子。

    周大嘴是个识货的。

    他虽然不知道金子能卖多少钱,但那么一大坨,朱大嘴觉得徐大树这狗日的发达了,娶媳妇的梦不是梦了。

    “我就不懂了,这金子怎么就落到我的头上了……”

    王辅臣知道金子为什么落在他的身上,草原部族逐水草而居,贵重物品需要随身携带,以便迁徙。

    金子,珊瑚,宝石在草原部族里是身份的象征。

    所以,在搜集战获的时候就会很方便,除了马牛羊这些活物,那些贵重的他们都带在身上。

    谢大牙想把人头举起来。

    突然想起人头被那个什么总兵拿走了,辨认身份之后就会记军功。

    谢大牙不想要军功,也不想当官。

    他就想要钱。

    他是从卫所被“淘汰”到余令身边的,在卫所里连个大头兵都当不好,真要进了官场,他觉得自己会死的很快。

    除非官位在长安,但只要当官,他绝对回不到长安。

    思来想去他准备卖掉,有钱了托令哥走关系捐一个官身。

    这样的话自己的儿子今后读书也不至于受人轻视。

    官衙里……

    广宁卫总兵望着案子上的人头总觉得有些不可置信,速把亥小部就这么没了,他余令是怎么做到的?

    “大人,确定了,就是速把亥部!”

    “这个离我们这里多远?”

    “回大人,这个部族不远,离我们也就一百多里地,属于炒花五大部族下的一个小部,当年劫掠咱们马市的就有他们。”

    广宁卫总兵不说话了。

    这个事情没处理过,因为近二十多年来大明都是一直安安稳稳的和草原做生意,从未见做生意把人脑袋拎回来了。

    这是头一回。

    永宁总兵没想通余令是怎么做到的。

    速把亥部的“老大”翁吉剌特部也没有想通这事到底是谁做的。

    事发的第三日翁吉剌特部来人了。

    等到他们看清楚眼前的惨状后所有人都吸了一口凉气。

    一颗颗的脑袋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河道边。

    望着污水流入河道……

    所有人的脸色在变,也就是说下游的水已经不能吃了,再吃会死人了。

    不光死人,牲畜都活不了,好狠的手段,好狠的心......

    不怕天谴么?

    在草原水是圣洁的……

    昨晚这里还下了一场大雨……

    翁吉剌特部的众人望着水,望着水边的那排列整齐的脑袋面面相觑,他们每个人都觉得这个手段实在非人所为。

    “是大明人么?”

    翁吉剌特部来的头人想了想,摇摇头。

    他倒是怀疑是大明,但他觉得自己的这个怀疑实在太离谱了。

    和大明相处这么多年……

    大明真要是想动手早就动手了。

    大明的那些将军是没有这勇气来草原杀人的,真要用勇气,他们也就不用每年给岁赐了。

    “我觉得应该是林丹可汗部。”

    见所有人都看着自己,头人坚定道:

    “大明人是像狐狸一样胆小、懦弱,这种事情也唯有他们做的出来!”

    众人齐声道:“对,是察哈尔补!”

    是不是察哈尔做的没有人知道,草原的部族吞并就如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大部分裂成无数的小部。

    通过不断的厮杀后,这些小部又组成了一个大部。

    哪怕立国,一百年是最长的时间,如诅咒般循环往复,破碎,重组,再破碎.....

    可这件事无论谁做的总得有一个出来扛。

    察哈尔部实力大,大明最近也在厉兵秣马,如果不是和建奴联盟了......

    那这件事一定是建奴做的。

    头人虽然找到了背锅的人,但他知道这件事极大可能是大明做的。

    因为炒花五部在前不久的开原城坑死了马林。

    这件事或许是大明的报复。

    “走,去黑石炭部,这两部离的近,问问他们是不是知道些什么,速把亥没了,牛羊战马筹集的事情就要落到他们身上!”

    草原的人也是人,有人的地方自然有压迫。

    “是!”

    ……

    报复其实才开始,余令在休息好了以后继续挑人。

    上次的八百人都见过血,这一次要换下来一半。

    剩下的一半由新人补上。

    望着又开始准备的余令,钱谦益忍不住道:

    “你就不能安生一些么,就算要去,最起码也要多等几日!”

    余令深吸一口气。

    “我这个人杀鸡喜欢用牛刀,也喜欢趁他病要他命,我的做法就是把我能打得过的这些小部全部按死在草原上。”

    “所以,你还是要去是吧!”

    余令套上了自己的文武袖,左袖为文袖,宽大垂顺,绣着云纹,一挥之间尽显优雅与韵味。

    右袖为武袖,也叫箭袖。

    这种衣衫的设计传承久远,不仅不耽误战场作战,有它的便捷性,更在细节中透露着丝丝的高贵。

    一文一武,显得人英姿飒爽。

    望着余令,钱谦益羡慕了,自己的家世,学问让所有人都羡慕。

    可钱谦益也知道自己并非世人看到的那么完美。

    想的太多,权衡的太多,在乎也多。

    他羡慕余令有一颗果断的心,自己恰好没有......

    “我不如你!”

    余令咧嘴笑了笑,忍不住道:

    “子曾经曰过……”

    钱谦益闻言赶紧道:

    “停停,圣人言你就别说了,你一说我心里就直冒气!”

    余令抖抖身上的甲胄,认真道:

    “跟我来的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他们也想过好日子,所以,我们必须赢,赢了才能活......”

    钱谦益一愣,想着那些关于余令的传言,他想问又不敢问。

    “对,传言没错,我小时候就是京城里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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