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令带着战获回来了。
六百多匹马,六百多匹的马背上还驮着六百多头死羊。
如果不是害怕被人堵在草原回不来,余令甚至想把他们的羊群赶回来。
这个想法很诱人,也很危险。
进入城里之后余令开始算账,通过各小队长统计上来的火药用度,余令吸了口气,打仗太烧钱了。
二百两银子不见了......
余令现在就在想这些马能卖多少钱。
如果战马卖不上钱,余令决定下次如果再做这个活的时候就仔细点,把尸体聚在一起后慢慢的挑拣。
这一次做的有点粗鲁。
钱谦益围着战马转了一圈后脸色有些不自然。
马背上驮着被敲死的羊,在羊的上面还盖着一层又一层的羊皮衣。
望着那脏兮兮都要包浆的衣裳。
钱谦益脑海里已经自动生成了一幅画。
在草原的某个地方,一个部族被余令所灭,余令把所有人聚在一起,把那些人的衣裳全部扒了下来。
钱谦益其实只猜对了一半。
在草原,能穿一张上等羊皮衣衫的那都是青壮,其余的人是不可能穿这么好的羊皮的。
就跟在大明一样......
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上麦子面馒头的。
大明百姓以为草原人顿顿吃羊肉,草原人以为大明人顿顿吃麦子面。
青壮身上的好皮衣余令的确全部拔了下来,这一点钱谦益猜得一点没错。
他唯一没猜对的就是余令白做了别的。
余令把砍下了所有人的脑袋,摆了一个小山。
人数太小,算不得京观。
可夸功的行为又不能不做,这年头做事要么不做,要么做就直接做绝。
谈不上残忍不残忍,余令想的很明白。
如果自己输了……
他们也会毫不客气的拿走余令身上的盔甲。
从他们背信弃义坑死马林将军的那一刻起,这件事已经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了。
他们做的这事比余令更过分。
所以,礼尚往来就更好。
“凉凉君,知道你不喜欢俗物,这一颗宝石你别嫌弃,这是从首领头上摘下来的,你拿着,当个镇纸也挺不错的!”
钱谦益接过去了。
他这一生已经不缺钱了,但这种东西他知道他得拿。
余令的心意不能辜负,这也是将士们的心意,这也是军里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会有人说你擅起边关之祸!”
余令毫不在意,一边卸甲一边看着钱谦益笑道:
“凉凉君,炒花已经和建奴成了联盟,这个事他们不知道么,对了,让你为难么?”
钱谦益笑了笑,淡淡道:
“一群鸹貔!”
在这个时候,钱谦益不想去争论什么擅起边关之祸。
这个由头,只要和外族不和,这个罪名可以安在任何守将的头上。
这个时候余令不能倒。
钱谦益非常清楚自己是和余令在同一条船上的,别人说余令,也就是等于说他。
在辽东,余令就算把天捅破了,那也是他跟着余令一起搞的。
“任翰!”
“学生在!”
“去打听一下擅起边关之祸这个是谁说的,问出来后直接拿着我拜帖去找巡按大人,这么有能力的人呆在这辽东屈才了!”
钱谦益深吸一口气笑道:
“沈阳城那边事多,骄兵悍将也多,我以翰林院的名义举荐他去沈阳吧,多事之秋当破格取才之!”
余令闻言搓了搓脸。
文人果然是杀人不见血,就跟那姜槐道一样。
大义在我,为你好也是我,你若不做,那就是不给脸了。
因为,我是在为你好啊!
余令觉得这个事情好玩,见这个叫做任翰的学子要走,余令大方道:
“跑腿辛苦,一会儿自己去牵匹马吧!”
任翰笑了。
他本是翰林院的一小吏,平日的工作就是端茶倒水整理各种书籍,日子不说多好,凑合一下能过。
他是年轻人,他和所有年轻人一样喜欢马,喜欢好马。
一匹战马,没有任何年轻人能拒绝。
他在翰林院工作,这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别看是小吏,出门在外大家见了都是以礼相待。
可俸禄不怎么高。
月俸禄三两银子左右。
在京城,一匹河州马的朝廷售价为十两银子,这个价格其实不高,但这个价格很多人买不到。
至于西域马,草原马……
这两个地方的马就更贵一些,官方售价为十五两银子左右。
这个价格同样买不到,和你有钱没钱关系不大。
朝廷的售价是这些,不代表你可以买得到。
余大人带回来的是战马……
战马的价格就不是十几二十两的价格了,马也是分等级了。
战马虽然不是宝马,但好东西它就是好东西的,是改变不了的。
如今,自己圆梦了,还是战马!
任翰喜滋滋的走了,他决定,为了这匹马,为了余大人的大方,他也要把这事办的漂漂亮亮的。
躬身离开后他朝着军营走去。
营地里,徐大树唾沫横飞。
在出发前还有些畏战的他,如今像是换了一个人,很是大方的让人看他的战获。
一大坨金子。
周大嘴是个识货的。
他虽然不知道金子能卖多少钱,但那么一大坨,朱大嘴觉得徐大树这狗日的发达了,娶媳妇的梦不是梦了。
“我就不懂了,这金子怎么就落到我的头上了……”
王辅臣知道金子为什么落在他的身上,草原部族逐水草而居,贵重物品需要随身携带,以便迁徙。
金子,珊瑚,宝石在草原部族里是身份的象征。
所以,在搜集战获的时候就会很方便,除了马牛羊这些活物,那些贵重的他们都带在身上。
谢大牙想把人头举起来。
突然想起人头被那个什么总兵拿走了,辨认身份之后就会记军功。
谢大牙不想要军功,也不想当官。
他就想要钱。
他是从卫所被“淘汰”到余令身边的,在卫所里连个大头兵都当不好,真要进了官场,他觉得自己会死的很快。
除非官位在长安,但只要当官,他绝对回不到长安。
思来想去他准备卖掉,有钱了托令哥走关系捐一个官身。
这样的话自己的儿子今后读书也不至于受人轻视。
官衙里……
广宁卫总兵望着案子上的人头总觉得有些不可置信,速把亥小部就这么没了,他余令是怎么做到的?
“大人,确定了,就是速把亥部!”
“这个离我们这里多远?”
“回大人,这个部族不远,离我们也就一百多里地,属于炒花五大部族下的一个小部,当年劫掠咱们马市的就有他们。”
广宁卫总兵不说话了。
这个事情没处理过,因为近二十多年来大明都是一直安安稳稳的和草原做生意,从未见做生意把人脑袋拎回来了。
这是头一回。
永宁总兵没想通余令是怎么做到的。
速把亥部的“老大”翁吉剌特部也没有想通这事到底是谁做的。
事发的第三日翁吉剌特部来人了。
等到他们看清楚眼前的惨状后所有人都吸了一口凉气。
一颗颗的脑袋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河道边。
望着污水流入河道……
所有人的脸色在变,也就是说下游的水已经不能吃了,再吃会死人了。
不光死人,牲畜都活不了,好狠的手段,好狠的心......
不怕天谴么?
在草原水是圣洁的……
昨晚这里还下了一场大雨……
翁吉剌特部的众人望着水,望着水边的那排列整齐的脑袋面面相觑,他们每个人都觉得这个手段实在非人所为。
“是大明人么?”
翁吉剌特部来的头人想了想,摇摇头。
他倒是怀疑是大明,但他觉得自己的这个怀疑实在太离谱了。
和大明相处这么多年……
大明真要是想动手早就动手了。
大明的那些将军是没有这勇气来草原杀人的,真要用勇气,他们也就不用每年给岁赐了。
“我觉得应该是林丹可汗部。”
见所有人都看着自己,头人坚定道:
“大明人是像狐狸一样胆小、懦弱,这种事情也唯有他们做的出来!”
众人齐声道:“对,是察哈尔补!”
是不是察哈尔做的没有人知道,草原的部族吞并就如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大部分裂成无数的小部。
通过不断的厮杀后,这些小部又组成了一个大部。
哪怕立国,一百年是最长的时间,如诅咒般循环往复,破碎,重组,再破碎.....
可这件事无论谁做的总得有一个出来扛。
察哈尔部实力大,大明最近也在厉兵秣马,如果不是和建奴联盟了......
那这件事一定是建奴做的。
头人虽然找到了背锅的人,但他知道这件事极大可能是大明做的。
因为炒花五部在前不久的开原城坑死了马林。
这件事或许是大明的报复。
“走,去黑石炭部,这两部离的近,问问他们是不是知道些什么,速把亥没了,牛羊战马筹集的事情就要落到他们身上!”
草原的人也是人,有人的地方自然有压迫。
“是!”
……
报复其实才开始,余令在休息好了以后继续挑人。
上次的八百人都见过血,这一次要换下来一半。
剩下的一半由新人补上。
望着又开始准备的余令,钱谦益忍不住道:
“你就不能安生一些么,就算要去,最起码也要多等几日!”
余令深吸一口气。
“我这个人杀鸡喜欢用牛刀,也喜欢趁他病要他命,我的做法就是把我能打得过的这些小部全部按死在草原上。”
“所以,你还是要去是吧!”
余令套上了自己的文武袖,左袖为文袖,宽大垂顺,绣着云纹,一挥之间尽显优雅与韵味。
右袖为武袖,也叫箭袖。
这种衣衫的设计传承久远,不仅不耽误战场作战,有它的便捷性,更在细节中透露着丝丝的高贵。
一文一武,显得人英姿飒爽。
望着余令,钱谦益羡慕了,自己的家世,学问让所有人都羡慕。
可钱谦益也知道自己并非世人看到的那么完美。
想的太多,权衡的太多,在乎也多。
他羡慕余令有一颗果断的心,自己恰好没有......
“我不如你!”
余令咧嘴笑了笑,忍不住道:
“子曾经曰过……”
钱谦益闻言赶紧道:
“停停,圣人言你就别说了,你一说我心里就直冒气!”
余令抖抖身上的甲胄,认真道:
“跟我来的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他们也想过好日子,所以,我们必须赢,赢了才能活......”
钱谦益一愣,想着那些关于余令的传言,他想问又不敢问。
“对,传言没错,我小时候就是京城里的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