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伤大雅?”
审判长重复了这四个字,她的腔调平直,没有任何起伏,却让法庭内的温度,骤然又降了几度。
她看着洋洋得意的李律师,就像在看一个跳梁小丑。
直播间里,无数的弹幕已经汇成了愤怒的海洋。
“我操!无伤大雅!我他妈今天算是开了眼了!”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坏了,这是骨子里的傲慢和恶毒!”
“审判长,别忍了!捶他!用法槌狠狠地捶他!”
李律师显然还没意识到自己捅了多大的马蜂窝,他甚至还想继续补充,展现自己的专业性。
“审判长,从法理上讲……”
“被告律师。”
审判长打断了他。
她没有提高音量,只是冷冷地注视着他。
“本庭提醒你,注意你的言辞。”
“这里是人民法庭,不是你用来表演诡辩技巧的脱口秀现场。”
一句话,直接撕下了李律师那层虚伪的专业外衣。
李律师的脸,瞬间涨红。
“我……”
“你所谓的‘无伤大雅’,”审判长没有给他任何辩解的机会,她的视线扫过卷宗上记录的那些触目惊心的事实,“是指原告林浅的个人信息被完全泄露,电话被骚扰至关机,家门被不明人士围堵,在学校里被孤立,走在路上被人指着鼻子辱骂吗?”
“还是指,她被人恶意P成遗照,被人编造成从事色情服务的谣言,所谓的男朋友的亲口指正,被人用最恶毒的语言日夜诅咒,以至于数次产生轻生念头?”
审判长的每一句话,都像一记重锤,狠狠砸在李律师和张强的胸口。
她将那些冰冷的文字,变成了带血的事实,赤裸裸地展现在所有人面前。
“被告律师,你告诉我。”
审判长身体微微前倾。
“这其中哪一桩,哪一件,在你看来,是‘无伤大雅’的?”
质问,振聋发聩!
李律师彻底呆住了,他张着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冷汗顺着他的脊背,浸湿了昂贵的衬衫。
张强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发抖,他终于意识到,他的律师,把他带进了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
“本庭认为,”审判长坐直了身体,下了结论,“你的行为,不是无伤大雅。”
“是无法无天!”
咚!
法槌再一次落下。
这一次,声音不大,却透着一股斩钉截铁的决绝。
“被告律师,就你刚才的言论,本庭将记录在案,并正式向龙城律师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函。”
司法建议函!
这五个字,像一道闪电,劈在了李律师的天灵盖上。
他整个人都懵了。
“审判长!我……”
“坐下。”
审判长甚至懒得多看他一眼。
李律师的腿一软,整个人跌坐回椅子上,面如死灰。
整个法庭,鸦雀无声。
直播间里,在短暂的沉寂后,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叫好声。
“卧槽!无法无天!这个词用得太绝了!”
“审判长威武!这才是人民的法官!”
“司法建议函!哈哈哈,这个装逼犯的律师执照要吊销了吧!活该!”
审判长的视线,越过溃败的被告席,落在了陈麦身上。那股逼人的寒意,终于消散了些许。
“原告代理人,请继续。”
所有人的注意力,再次回到了陈麦身上。
陈麦对着审判席,深深鞠了一躬。
他站直身体,没有立刻陈述,而是先看向了原告席上,那个泪流满面的女孩。
林浅抬着头,她看着陈麦,看着审判长,看着被告席上那个失魂落魄的律师。
她那颗被绝望和恐惧包裹的心,第一次,照进了一丝光。
原来,真的有人,会为她主持公道。
陈麦收回视线,重新望向审判席,他的声音,恢复了贯有的沉稳,却多了一份千钧之力。
“审判长,刚刚被告律师有一句话,我方深表赞同。”
所有人都愣住了。
赞同?
他疯了吗?
李律师也猛地抬起头,不解地看着他。
陈麦没有理会众人的诧异,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他说,这是一个程序性的,细枝末节的问题。”
“既然被告方认为,毁掉一个女孩的清白,让她社会性死亡,只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细枝末节’。”
陈麦顿了顿,话锋一转。
“那么,我方认为,我们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对于被告而言,也同样应该是‘无伤大雅’的。”
来了!
图穷匕见!
旁听席上,林默的身体动了动,调整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
好戏的最高潮,开始了。
“我方,第一项诉讼请求。”
陈麦的声音,清晰而坚定。
“请求法庭判令,被告张强及其母亲,删除所有相关造谣视频,同时承认自己的过错,说明自己是有意的去讹诈他人。”
“并在其发布相关的全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其个人账号、其供职的《龙城日报》官方账号首页,以置顶形式,连续三十天,向原告林浅,公开赔礼道歉。”
“道歉内容,必须包含承认其报道未经核实、内容失实,并对给原告造成的名誉损害和精神伤害,进行深刻反省。”
“第二项诉讼请求。”
“请求法庭判令,被告张强及其母亲,赔偿原告林浅,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因此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律师费等,共计……”
陈麦竖起了一根手指。
“一百万龙币。”
一百万!
这个数字一出,被告席上的张强,猛地跳了起来。
“你他妈抢钱啊!”
“肃静!”
审判长的法槌,重重落下!
两名法警立刻上前,将情绪失控的张强按回了座位。
然而,这还不是结束。
陈麦看着被按住还在挣扎的张强,脸上没有任何波动。
他缓缓地,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那句话,让整个法庭,让数千万观众,瞬间失声。
“最后。”
“审判长,我方认为,被告张强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民事侵权的范畴。”
“其利用记者身份,在互联网上公然捏造事实,恶意引导舆论,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诽谤,情节恶劣,影响巨大,已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并对我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了不可逆的严重伤害。”
“其行为,已涉嫌触犯《龙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