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城集体婚礼的欢腾盛宴,直至日头西沉,方才渐渐散去。
广场上杯盘狼藉,空气中仍弥漫着酒肉香气。军民们三三两两搀扶着离去,脸上皆带着微醺的红晕。
在一处僻静的角落,篝火仍噼啪作响,映照着几张通红的脸庞。
张寻今日格外高兴,替谢云景挡了不少酒,自己也喝得多了些。
他本就是个豪爽的汉子,此刻酒意上涌,更是管不住舌头,正搂着身旁的将士,大着舌头吹嘘:
“……不是我吹牛,当时跟着主子在黑风崖,那狄戎狗……嗝……密密麻麻地冲上来,我就这般……这般……手起刀落。来一个砍一个,来两个砍一双。直杀得他们屁滚尿流……”
他正说得唾沫横飞,手舞足蹈,眼神却不自觉地飘向不远处正在帮忙收拾碗筷的季岁岁。
季岁岁今日穿了一身素净衣衫,发间别了一朵不知谁送的小红花,在火光映衬下,侧脸柔和,别有一番静美。
张寻看得有些发痴,后面吹嘘的话也忘了词,只顾愣愣地看着。
同袍们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顿时心领神会,互相挤眉弄眼。
一个平日与张寻交好的老兵促狭地用胳膊肘捅了捅他,压低声音笑道:“张统领,瞧啥呢?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可别让季姑娘把魂都勾去了?”
张寻被说中心事,一张脸瞬间涨得比那篝火还红,结结巴巴地反驳:“别……别闹,才不是,我……是……被这火迷了眼。”
“哦?不是?”另一个同僚也凑过来起哄,“那方才喝酒时,谁的眼睛老往那边瞟?还给人家递馍馍来着?人家没要,你还挠头傻笑了半天。”
“我……我那是……那是军民间的友爱互助。”张寻梗着脖子强辩,声音却越来越虚。
众人哄笑起来。
笑声引来了更多人的注意,连正在与沈桃桃低声说话的谢云景也望了过来。
沈桃桃抿嘴一笑,轻声道:“看来这集体婚礼刺激到张寻了。”
谢云景眼中闪过了然,他本就对张寻的心思了如指掌,见状便踱步过来,声音带着一丝难得的调侃:“张寻。”
张寻一见谢云景来了,酒顿时醒了一半,猛地站直身体,差点没站稳:“主……主子!”
谢云景目光扫过他通红的脸,又瞥了一眼远处似乎察觉到什么,加快收拾动作的季岁岁,淡淡道:“也想办婚礼?”
张寻张大了嘴,半晌,猛地一跺脚,像是豁出去了,声音洪亮却带着颤音,几乎吼了出来:“对!”
这一嗓子吼出来,整个广场剩余的人都安静了,齐刷刷地看向这边。
季岁岁更是浑身一僵,手里的碗差点滑落,整张脸瞬间红透,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面却是更加响亮的爆笑和起哄声。
“好!张寻有种!”
“季姑娘!应了吧!”
“张统领好眼光!”
张寻吼完就后悔了,臊得恨不得把脑袋埋进地里,却又忍不住偷偷抬眼去瞄季岁岁的反应。
谢云景面上却依旧严肃,他拍了拍张寻的肩膀,拍得张寻一个趔趄,沉声道:“嗯,季岁岁是个好姑娘。”
他语气里分明有着戏谑:“既然如此,本将令你,限期一月,将此事拿下,不得有误!若拿不下,罚你去掏三个月粪池子。”
“哈哈哈!”众人笑的更厉害了。
张寻傻眼了,张着嘴:“啊?主子……这……这咋可能啊?”他追了那么久都没追到。
“那是你的事!”谢云景忍住笑,转身携着沈桃桃走了。
沈桃桃回头冲张寻鼓励地笑了笑,又对季岁岁投去友善的目光。
众人围着张寻,又是拍打又是出馊主意,闹腾了好一阵才散去。
只留下张寻一个人站在原地,挠着后脑勺,看着季岁岁早已消失的方向,一脸傻笑混合着苦恼:“一月……拿下……咋拿啊……”
次日一早,张寻就顶着两个黑眼圈,捧着一大束刚从城外山坡上采来的野花,五颜六色,杂七杂八。
他鼓足勇气,堵在了季岁岁去往窑厂的路上。
“岁岁,给……给你的!”他猛地将花束塞过去,脸涨得通红。
季岁岁被吓了一跳,看着那束有些凌乱的野花,愣了一下,脸颊微红,低声道:“张寻……这……你还是多把心思放在城防上吧。”她侧身想走。
“哎!别!主子命令的!”张寻一急,脱口而出。
季岁岁:“……”
她看了张寻一眼,眼神复杂,最终还是微微摇了摇头,快步绕开他走了。
张寻捧着花,站在原地,像个被遗弃的大狗,惹得路过的妇人们掩嘴偷笑。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张寻想着岁岁可能不喜欢花,那肯定喜欢吃哈好吃的。
于是他抽空去了畜牧所,折腾了大半天,挑了一只肥硕的野兔,精心收拾干净,用荷叶包了,晚饭时又堵住了季岁岁。
“岁岁,看这兔子肥的,你拿回去烤着吃,老香了!”他殷勤地递过去。
季岁岁看着那血淋淋的兔子,吓得后退一步,连连摆手:“不……不用的,食堂有饭……”说完几乎是跑着离开了。
张寻再次铩羽而归。
他还试过帮季岁岁挑水,结果水桶被他捏坏了把手。想帮她劈柴,一斧头下去柴火飞得到处都是。
后来不知道从哪听来说姑娘喜欢小玩意儿,用木头歪歪扭扭刻了个小兔子送过去,被季岁岁委婉地以“手艺精进后再送不迟”为由拒绝了……
一连数日,张寻闹出了不少笑话,成了军城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家都善意地笑着,看着他如何犯愁。
季岁岁却始终保持着距离。
张寻愈发沮丧,岁岁总是对他忽冷忽热的,之前送香囊的时候,他还以为她心里是有他的,但折腾了几日,感觉自己完不成主子的任务了,已经开始默默思考掏茅厕哪种工具比较好用。
他不知道的是,季岁岁并不是不喜欢他。她只是性子安静羞涩,不习惯成为焦点,更对张寻这种轰轰烈烈的追求方式感到无所适从。
但她并非没有看到张寻的真诚。那束笨拙的野花,她后来悄悄捡回了掉落的几朵,夹在了书页里。那只野兔,她虽然没要,却也知道他为了这只兔子,帮着万大娘搬了好几垛的草料。
他的每一次笨拙的示好,其实都让她心里泛起一丝微澜,只是她不知该如何回应。
直到那日,季岁岁负责晾晒的一批药草差点被雨淋湿,她急忙跑去收,手忙脚乱。
张寻正巧巡逻路过,二话不说,冲进雨里就帮她抢收,动作迅捷又小心,自己淋得透湿,却把药草护得严严实实。
收完药草,他又默默找来干布递给季岁岁,自己却拧着湿透的衣角,傻乎乎地说:“没事,我不怕淋!”
看着他淋得像只落汤鸡却还在憨笑的样子,季岁岁忽然这种实在的关心,远比那些轰轰烈烈的举动更让她感到安心。
张寻虽在情爱方面很憨,却也感觉到了这细微的变化,顿时又燃起了希望,不再搞那些花里胡哨的,只是更实在地关心她。
巡逻回来带一把甜味的野果放在她窗台,在她搬重物时默默接过去,夜里她加班制作泥胚,他会不远不近地坐在外面守着,说是顺路巡逻。
日子一天天过去,就在张寻的“限期”将至,几乎要认命去领掏粪勺的时候,季岁岁在一个月色很好的夜晚,叫住了正要顺路巡逻经过她门外的张寻,递给他一双针脚细密的布鞋,“……试试合不合脚。总穿军靴,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