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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就是老板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杨刘宝、张刘宝、高刘宝都叫你爸爸,你应该一视同仁才对!”听完张权的故事,单开华同学笑着说道:

    上高中的时侯,由于家里穷,我都是走读。

    每天晚上妈妈帮我淘好米,滤掉淘米水,再切几片大白菜叶拌上,到校后我在饭盒里加点盐,然后送到食堂。烧饭师傅统一加水后,放入大锅的蒸笼蒸饭。

    有次我带了几块生咸肉,谢仁庆一见便问我能不能给一块他?我心里有些不舍,于是挑了一块最小的给他。谢仁庆走后,我在他的饭盒里放了一个花生大的盐块,然后帮他把饭盒一起送到食堂。

    中午放学时我们便去食堂,领取蒸好的热气腾腾的米饭。

    饭后谢仁庆对我说:“你的咸肉太咸了,把我的米饭都印咸了,可是不吃又饿,下次再也不吃了!”我要的就是这句话。

    当时和我一起走路上学的还有一个女同学,她就是阮新明的堂妹阮新兰。

    阮新兰长得小巧玲珑,胆子也特别小,我们上学、放学必须经过一个乱葬岗。上高三的时候放学很晚,每次经过那里,阮新兰总是拉住我的手不放。她的家比我家离校远,我每天先送她回家,然后自己再走回来。

    那时候住校生一起床就到教室里早读,七点做广播操,然后吃饭。以前我们走读做广播操之前到校就行了。进入高三以后,班主任要求所有同学六点之前必须进教室,否则一律站到门外。我家离校四、五里路,来校前还要烧饭、吃饭,因此迟到是我的家常便饭。

    班主任几次找我谈话,叫我住到校里,住宿费、伙食费可以减免。我告诉班主任,寝室那些臭袜子臭鞋子,还有如雷贯耳的呼噜声令我无法忍受,所以我依然做我的走读生,依然经常迟到。班主任杀一儆百,不得不让我站到门外,直到广播操铃声响起。

    于是我经常在教室门口站岗放哨,迎接同学们嘲笑的目光。后来我索性广播操开始之后再来学校,班主任反而无可奈何了。

    阮新兰离校比我家远,因为迟到,也常常被老师罚站门口。我想象我这样的男生都受不了同学的嘲笑,更何况一个女生。我叫她广播操开始以后再来,她说罚站就罚站,在外面读书也是一样,在乎别人的眼光干嘛?

    想不到阮新兰外表纤弱,内心却十分强大。我后来买了一辆旧自行车,除了车铃不响之外,其它部位都响。我每天接送阮新兰上学,我们相约不再迟到,我的自行车成了她的专车,我则成了她的车夫。我们在自行车上挥洒着我们的青春和快乐,两颗年轻的心简单而真实地快乐着。

    有天放学早,阮新兰叫我先走,她过一会儿再回。在天阳路往北准备左转时,我发现长长的路今天居然被落下的紫花淹没,我仿佛是踏上了一大片紫色的花海——到处是风铃花。我惊呆了,马上折回学校。

    在校门口正好碰到阮新兰。“我正准备走,你怎么又回来了?”她问。没等她说完,我说:“新兰,上来,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她坐在自行车后座,不停地问我去哪儿。直到来到天阳路,她才惊呼道:“哇!这里好漂亮!”

    阮新兰跳下车,步入紫色花海。我跟着她走到一棵开满风铃花的树下驻足,仰头长叹:“这是风铃花。每年的这个时节是花期,不过花期只有十天左右。花一开,叶子就会迅速凋零。”新兰拉住我的手说:“我想,风铃花或许就是开花给叶子看的,但叶子却很快凋落了。”我听出她话中的伤感,可是却看不到她的忧容。我们走向人行道旁的长椅上坐下,静静地欣赏这紫色花海的盛宴。

    青春期的萌动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我发觉自己喜欢上了阮新兰,喜欢她的纯洁,喜欢她的快乐,喜欢她看书时的样子。因为喜欢阮新兰,我学习比以前更加认真了。

    一直想告诉阮新兰我的想法,可是却不敢开口。总不能象阿q追求吴妈一样:“我要和你睡觉!”又不能象电影、电视中一样,喜欢她抱住她就吻,我觉得还是写封信给她最好。

    于是我偷偷给阮新兰写信,又一次次地撕掉,我不想因为自己的唐突而破坏我们的友谊。无数次的写信撕信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将信放在一只信封里,然后从邮局寄给了她。

    阮新兰不知是谁给她写信,当着许多同学的面撕开,没看完就揉作一团扔到地上。章德宝同学捡起后念道:

    亲爱的新兰你好!

    我现在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潜藏着对你的旦旦誓言;每一个词,都流露着对你的切切情意。

    我一直在期待,期待这誓言和情意能在你我的两颗心之间播下最甜蜜的种子,开出最美丽的花……说我一见钟情也好,见色起意也罢,反正我就是喜欢你……

    只是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的完美无缺,而是因为你是你。

    在我眼里,你的一切都是那么真实,那么自然,又那么静美。

    以至于你的回眸一笑就能让我相思入骨,让我方寸大乱,让我神魂颠倒……你是我所有温柔的来源和归属。

    择一人深爱,等一人终老,痴一人情深,留一世繁华。

    今生今世,我只恋一个温暖善良的你,守一段天长地久的情……

    白茶清欢无别事,

    我在等风也等你。

    清酒独酌了无趣,

    我在梦花也梦你。

    同学们一听哄堂大笑,大家都知道是我写的。

    不愿发生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新兰不再和我说话,她变得冷漠、陌生。我后悔自己不该给她写信,原本单纯快乐的生活就这样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远了……

    1985年高考,我和阮新兰都没能考上大学。

    妈妈劝我再考一年,但我意识到高考犹如打仗,需要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我决定去参军,看能不能在部队里博一个前程。

    当年11月28日,我告别父母踏上了从军路。先是到南京,然后坐专列抵达青岛,最后来到即墨的营房。

    在这里我接受了人生的第一次军事训练,两个月后我被选入侦察兵教导连,我又开始训练侦察兵基本功。

    五公里、捕俘拳、倒功、匕首……两个月的强化训练后,我能够头顶开砖,腹上开石,身轻如燕,身手不凡。

    从教导连出来后,我正式被分到侦察连。在侦察连一干就是三年,我和战友们相继参加了莱州湾三山岛海训,文登小洛顶施工,济南侦察兵大比武……。

    退伍后我又回到如皋老家。

    叔叔单祥彬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收废品。

    我说只要能挣钱,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于是我花钱淘了一辆二手的三轮车,每天穿着破旧的衣衫溜达在大街小巷中。

    一开始收益还不错,后来竞争也越来越大,许多上了年纪的人也干起了这一行。

    我不好意思跟他们抢生意,就将精力放在周围的农村。废塑料、废金属、猪毛、胶鞋底,都是我收购的目标。

    我孤独地收着废品,每天骑在三轮车上,风餐露宿,我时刻在想:我的出路在哪里呢?

    一晃就过了三年,妈妈成天请人帮我找对象,可那些女孩我一个都看不上。妈妈问我想找什么样的。我说至少高中毕业,象阮新兰那样的最好。我说象阮新兰,并没有说是阮新兰。妈妈喜出望外,立即拜托阮新明的妈妈为我们介绍,想不到阮新兰立即同意了。

    可是阮新兰的父母却提出一个要求,就是要我在五天之内拿出一万元彩礼,否则免谈。

    一万元对于我家来说不是小数目,我卖废品的钱都建了房子;不过为了和阮新兰结婚,我还是答应了她家提出的条件。

    为了凑够一万元彩礼,妈妈借遍了所有亲戚、邻居,终于在五天之内凑够了彩礼。

    结婚那天晚上,新兰交给我一个存折,上面正好一万块钱。

    原来她父母提出这样的条件,只是为了考验我是不是真心。

    一万块钱都是借的,结婚后我又还给了人家;我等于白捡了个老婆,岳父还陪了许多嫁妆。

    结婚不久新兰就怀孕了,妈妈的身体不好,所以新兰的整个孕期都没人照顾,还要挺着孕肚为我洗衣服做饭。

    第二年新兰生了个女儿,我们全家都很高兴。

    1992年5月,我和同乡二十多人一起来到江阴被单厂打工。

    被单厂位于江阴市东南,本来是一家村办企业,因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现在已发展成拥有四百多名员工,上千万元资产的大型企业。

    因为我年龄较大,厂里便安排我与周大发一起装卸、搬运。其他人分到车间里漂染、印花......

    被单厂位于农村,除了车间就是食堂、宿舍,没有任何娱乐设施。

    好在男女各半,谈恋爱便成为下班后的唯一爱好!我有老婆孩子,自然不能够喜欢别人。

    当时有个搬运工名叫田大华,长得很帅,就象郭富城一样,许多女工都喜欢他。经过比较,他决定先跟张小红恋爱。

    张小红生得白白胖胖,小巧玲珑,就象洋娃娃一样。特别是微笑时露出两个酒窝,显得十分可爱。

    大约两个月后,张小红说她怀孕了。田大华埋头抽了两根香烟,然后态度坚决地提出分手!他说他要与孙小美恋爱!他的心里只有孙没有张。

    张小红大哭而出!田大华以后再也不理睬她了!张小红要求他陪她打胎,田大华让她自己解决!以后田大华常带孙小美进来,两个人同走同行有说有笑。

    张小红就住在我们隔壁,听他们说笑十分生气。两个女孩见面就吵架!你骂她不要脸,她骂你狐狸精。有次两个人到食堂打开水,张小红将一瓶开水泼到孙小美身上;好在孙小美衣服多,并没有受太大的伤。

    这天晚上,田大华孙小美又在宿舍里搞打嬉闹。张小红忍无可忍,来到我们宿舍门前大声叫骂,一边骂一边踢门!吴战友突然将门打开,上去就给她两个嘴巴!

    张小红哭哭啼啼走了,第二天再也没有来上班。半个月后家里来找,谁也不知她去了哪里。有人猜测她投江死了,至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田大华长得象郭富城,可他不是郭富城呀!孙小美怀孕之后,他又爱上了王小云。我就看不懂这些姑娘!明明知道田大华喜新厌旧见异思迁,而且不负责任冷血无情,为什么还要前赴后继甘心受辱呢?世上好男人多的是,除了郭富城还有刘德华,还有张学友啊!

    孙小美比较坚强,独自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从此与田大华一刀两段!之后她又主动找周大发恋爱!周大发三十多岁没碰过女人,自然如获至宝爱不择手。至于孙小美以前谈过恋爱做过人流,周大发一点也不计较!如果计较只能打光棍!因为他是周大发不是周润发,他象武大郎不象郭富城!

    被单厂里大多是当地人,下班后回家。我们外地人住在车库上面,车库外面就是农田。有次我跟周大发请假回家,两人出门都没带东西。经过女工宿舍楼下时,孙小美从上面扔下两个布包。周大发自己拎一个,让我帮他拎另一个,感觉很沉。经过渡口时(那时还没造大桥),我问他包里什么东西,他说是被子。我以为是盖的被子,问他带回去干嘛?不想干了?他说是从厂里偷的,带回去卖,一边说一边拿了两条给我!见我满脸惊诧,他说农民工除了我个傻逼,没有人不偷!当地人有时也偷,藏在衣服裤子里边,谁也不好脱衣检查。

    我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因为是老乡,终究没有帮他举报。

    后来有一次卸车时,我从卡车上跌下来,摔断了手腕!我请假去医院治疗,迟迟不见好转。虽然左手看起来与右手无异,可是一用劲就疼!我到人事科要求调换工种,科长问我和他换行不行?我气得差点给他一个耳光!

    长期不上班也不行,我不干活都是周大发一个人装卸,工资也不增加;我不上班也没工资。周大发骂我是个害人精,无奈我只好退厂。厂里说自己退厂当月工资一概不发!

    我本来还想提醒厂里注意安全的,既然如此无情我就不管它了。被人偷光拉倒!

    离开江阴以后,我又来到无锡一家纺织机械厂里打工。

    工厂在无锡西北街一条偏僻的弄堂中部。我走近工厂门口时,大门右边柱子上一块白色厂牌上醒目地写着“国营无锡纺织机械厂”。当时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我不再是个乡下人,而是国营工厂的工人,说不定以后能够转正呢。

    在传达室师傅的指引下,我来到大门对面的劳资科办公室,接待我们的是一位姓袁的科长。袁科长态度和蔼,讲话慢条斯理,有一种江南人的甜糯,让人觉得十分可亲。他先介绍了一下工厂的情况、有关规章制度和对新工人的要求,然后给我和同去的四人分配工作:两个去金工车间、两个去机修车间、一个去铸工车间。因为我长得粗壮,被分到铸工车间。当时我对什么工种都懵懂无知,也不知道铸工是干什么的。

    分配好工作,袁科长让我们去领劳保用品,然后由工作人员领到车间里报到。

    当我抱着工作服、帆布手套、精纺手套、防尘帽和厚重的皮鞋等一大堆劳保用品回到劳资科时,袁科长皮笑肉不笑地对我说:“我给你安排的工作最好,劳保用品也最多,其他人员只有一套工作服和一双手套”。我当时对他十分感激,当日后品尝到铸工车间翻砂工的艰辛时,我才体会到袁科长就是无锡人所说的“脸上笑嘻嘻,不是个好东西。”

    就这样,懵懵懂懂的我,成了一个铸造工人。

    铸工车间也称翻砂车间,铸工要将钢、铁等金属融化成温度极高的液态,然后浇铸到用砂或其他材料做成的模型里,冷却后就成了固态的钢铁铸造件,再经过一系列的加工程序,就成了合格的机器零件或金属产品。

    在翻砂车间,最累最苦的工种就是造型工。造型工也称翻砂工,工作是将既有粘性又具透气性的砂子,装进有零件模型的铁或铝的箱子里,压紧打实,再把模型脱出来形成空心,然后将高温液态金属注入。这个工种整天把砂子翻来翻去,所以叫翻砂工。翻砂工不仅仅只是翻砂,还要参与铁水熔化后的浇铸工作。

    开炉浇铁水的活苦不堪言!盛铁水的空包本身就较重,铁皮做的包罐里面搪了厚厚的耐火泥等保温材料,再加上一根长长的铁杆,本身就有十来斤重。里面再装满沸腾的铁水,少说也有四十多斤。铁水的熔点1200—1300度。如果不幸被烫伤,一辈子就完了。怪不得劳资科要发许多劳防用品给我呢,其实这些劳防用品不过是个形式,真有不慎很难挡得住1300度的高温铁水。

    也许是习惯而且麻木了吧,老工人们根本不在乎这种劳防用品,他们常常不穿工作服,光着膀子,任凭铁水四溅,照样谈笑风生。另外在这种工作条件下,即使寒冬腊月滴水成冰,赤膊干活也会汗如雨下,热得不要不要的。

    一段时间下来,我也入乡随俗,光着膀子赤着膊,在热气翻腾、火光耀眼、铁水四溅的车间里,扛着铁水包,深一脚浅一脚地穿梭来往,卖力工作。

    我们厂建有一个浴室,为了照顾全厂职工,下午4点以后就开放,可是我们翻砂车间晚上六七点才结束开炉,澡堂里的水早就浑了,水也凉了,于是我们把柴油桶去掉上盖,两边装上铁环,灌上大半桶水,放在已经达不到浇注温度的铁水上烧热,然后倒在一个大缸里,我们挨个跳到大缸里洗澡。现在想想,那才是真正的浴缸。

    我们车间还有两个翻砂女工,她们长得五大三粗,居然不避嫌疑,有时也跳到缸里洗澡。虽然我们注意回避,但这洗澡的地方不是封闭的空间,人来人往十分嘈杂,女工洗澡时很难做到不走光。不过看惯了也就习以为常了,没有人会嘲笑她们。

    女工不介意走光,可是领导介意!

    有天下班后袁科长到车间检查卫生,发现两个女工在缸里洗澡,他觉得有伤风化也不安全,于是从地上捡起一个铁块,象司马光一样把缸砸坏了。女工慌忙爬出来穿上衣服。

    浴缸漏水,我们以后只能去浴室洗澡。浴室离翻砂车间还有一段距离,冬天我们在车间浇铁水,光着膀子汗流浃背,去浴室时如果穿衣服吧,脏兮兮的穿不上身,如果不穿又要挨冻,为此我们经常感冒。

    在机械厂干了两年,我就退厂回家了。

    众所周知,我们如皋除了种麦种稻之外,还有一项副业收入就是栽培胡桑养蚕。蚕茧质量有好有差,好的十块钱一斤,差的五、六块。这天我去供销社卖茧,称茧报价的原来就是我的叔叔单祥彬。斤两他不好多报,不过价格都是十块钱一斤。同去的村民觉得他们的茧不比我差,可价格只有七、八块,有人表示不服。单祥彬慢条斯理地说:“就这个价,你爱卖不卖!”村民没办法,只好贱价卖给他。

    叔叔给我高价,我对他十分感激,晚上我买了两瓶二锅头,一斤猪头肉,俩个人边吃边聊。单祥彬劝我以后不要种麦种稻,专门种胡桑养蚕。他说除了自己养,我也可以到人家买,然后再卖给他,不管成色好坏,他一律给我最高价。我一听自然赞成。

    第二天我便到各村收茧,无论成色好坏都是八元一斤,到供销社卖十元一斤,一天我便挣了八百!

    有位老农不肯卖给我,非要去茧站卖给单祥彬,单祥彬只给他七元一斤。老农赌气不卖,当天送到我家,我给他八元一斤,第二天卖给单刚十元!这一季,我就挣了两万元。

    麦收之后,我把农田全部改种胡桑,又将以前生产队废弃的猪舍买下来作为蚕室。王大狗狮子大开口,连同猪栏、水缸向我要十万块钱,我答应他年底给钱,可是没到年底他就病死了。以后再也没有人向我要钱了。

    后来铁狗让我与他合办织布厂,利润平分;于是我和铁狗合资成立了一家环球纺织品有限公司。

    这时田大华已经当上了江阴被单厂的厂长,他将所有的老乡辞退,然后娶了位当地女子。我找到他,希望能将本厂生产的丝棉卖给他们;因为价格便宜货色又好,田大华满口答应。

    江阴被单厂原来生产的都是棉被,买了我们的丝棉之后,立即改为蚕丝被。

    蚕丝被推出之后,深受全国人民欢迎!

    凡是盖过的人没有不说好的,有人甚至一口气订了几床用来送给亲戚朋友,

    田大华让人在宣传单上写上让人购买蚕丝被的三大理由:

    1.贴身亲肤,轻盈舒适。

    2.防止潮气,呵护睡眠。

    3.轻柔保暖,不藏污纳垢。

    因为我与田大华以前是同事,铁狗总是怀疑我弄虚作假,我又没办法自证清白。后来我索性把厂房和机器都卖给他,让他自己和田大华联系,而我则是到无锡开了家汽车零件修配公司。

    女儿长大后,新兰也带她来到无锡,我们一起经历了买房的艰辛,一起度过了工作的低谷,也一起享受着生活的点点滴滴。

    现在的乡村几乎成了一座荒村。倾颓的房屋,荒草丛生的村路。那里几乎成了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部落。更有临近的一个村子,已经被彻底夷为平地。举村搬迁入新址,原来鸡犬相闻的村庄,变成了稻田之海的一部分,只有在偏僻的角落残存着一两片瓦砾,还在证明着这里曾经有过的人烟。我曾经居住过的乡村,在夜晚,稀疏地亮着灯光。和无垠的黑暗比起来,这灯光似乎太过暗弱,随时都能被吞没。

    这情景似乎很适合写伤感的怀旧诗句,事实上,也有很多人在写着。

    我的乡村正在走向没落,但我绝不因此而伤感。

    我曾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邂逅我的乡亲。他们悠闲地漫步在城市的街道,虽然举手投足一颦一笑,总能感受到他们乡土的气息,但大多时候,已很难区分他们的身份。我们坐在城市的角落,说起并不遥远却让我们用了几十年的时光才走出来的乡村,其实我们并没有伤感——或许我们天生就不是诗人。我们也说起其他的乡亲,那些在更遥远的城市奋斗的人们,他们现在在城市里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工种,也许他们会记得,也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很早以前,他们这种漂泊在城市里的族群,被人称作盲流,四处躲避官方的盘查与追捕。那时,一个乡下人,连在城里漂泊的权利都没有。

    也听到过一种声音,说村落正在消失,我们正在失去乡愁。我不知道他的根据是什么。对于我来说,这里的土地埋着我的祖先,这里的荒草收藏着我童年的足迹,这里的树木记录着我曾经的梦想。乡愁永远都在。

    当我们把一只蝴蝶制作成标本的时候,我们可以欣赏蝴蝶的美好形态,感叹大自然的神奇美妙,还一厢情愿地说,这只蝴蝶因此获得了永恒。但我想,这肯定不是蝴蝶的想法。蝴蝶也许更愿意在花间飞舞,采食花粉,或者遇见另一只蝴蝶,然后,默默离开,完成蝴蝶的一生。也许短暂,但真实而快乐。

    宁静,安详,与世无争,风景如画。这都是外界一厢情愿贴在乡村头上的标签。只有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人,才知道沉重而又带有歧视的生活一直是他们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既然离开了农村,就再也不想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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