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是为了,积蓄力量。
这些流民,今天,是嗷嗷待哺的难民。
明天,他们就会变成,云州城最忠诚的子民,和最勇敢的士兵。
这,才是真正的,王者胸襟。
大军,继续南下。
三日后,他们抵达了彰德府地界。
彰德府知府,是一个脑满肠肥的胖子。
在听闻楚珩率领“大军”过境时,他非但没有出城迎接,犒劳三军,反而,紧闭城门,派人送来了一封信。
信中的内容,很简单。
要想从我彰德府过,可以。
留下买路财。
三万两白银,一千石粮草。
否则,免谈。
看着信中那嚣张跋扈的字眼,赵康气的浑身发抖。
“岂有此理!”
“我等奉旨南下平寇,他一个地方知府,竟敢索要买路财!”
“这是通敌!这是谋反!”
“将军,末将请命,率神机营,炮轰彰德府!将那狗官,揪出来,碎尸万段!”
楚珩看着那封信,脸上,却没有丝毫的怒意。
他只是淡淡的,将信纸,揉成一团,扔在了地上。
“赵将军,稍安勿躁。”
“杀一个知府,容易。”
“但如此一来,我们便担上了‘攻伐州府,擅杀命官’的罪名。到时候,就算我们打赢了李自成,回到京师,也难逃一死。”
赵康愣住了。
“那……那我们该怎么办?”
“难道,真的要给他送钱送粮?”
楚珩笑了。
“钱,要给。”
“但不是给他,而是给,这彰德府的百姓。”
“粮,也要给。”
“不过,是给我们的战马。”
……
半个时辰后。
彰德府的城楼之上。
知府张胖子,正搂着自己的小妾,优哉游哉的,喝着小酒。
他看着城下那支安营扎寨,却迟迟没有动静的军队,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他就知道,那个叫楚珩的年轻人,不敢把他怎么样。
他可是堂堂的四品知府,朝廷命官。
楚珩再能打,也不过是一个武夫。
敢动他一根汗毛,就是与整个大明的文官集团为敌。
“大人英明!”
一旁的小妾,娇滴滴的,为他剥开一颗葡萄,送入他的口中。
就在张胖子享受着美人喂食的乐趣时。
城下,忽然传来一阵骚动。
只见楚珩军中,驶出了十几辆大车。
车上,装满了白花花的大米,和一箱箱码放整齐的,白银。
“彰德府的父老乡亲们听着!”
楚珩的声音,通过内力的加持,传遍了半个城池。
“我乃平贼将军楚珩!奉旨南下平寇!”
“今路过此地,听闻彰德府百姓,生活困苦,心中,不胜感怀!”
“特备下薄礼,开仓放粮,赈济百姓!”
“凡是出城领取者,每人,可得白米一斗,纹银一两!”
此言一出,整个彰德府,都沸腾了。
无数饥肠辘轆的百姓,从破败的房屋中涌出,朝着城门的方向,疯狂的涌去。
城楼上的张胖子,直接看傻了眼。
“疯了!这小子疯了!”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楚珩为什么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快!关紧城门!不许任何人出城!”
张胖子尖声叫道。
他知道,一旦让这些贱民尝到了甜头,他这个知府,就再也无法压榨他们了。
然而,他的命令,已经晚了。
汹涌的人潮,如同决堤的洪水,早已冲开了那本就不甚牢固的城门。
无数的百姓,争先恐后的,朝着城外冲去。
而就在此时,一支黑色的箭矢,带着尖锐的破空之声,从城下,一跃而起。
目标,直指张胖子的咽喉!
张胖子只感觉脖颈一凉。
他低头看去,一支箭,已经洞穿了他的喉咙。
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只能发出“嗬嗬”的声响。
他眼中的最后一幕,是城下那个年轻人,缓缓放下的,手中的长弓。
和那张,带着一丝冰冷笑意的,俊朗面容。
【叮!恭喜宿主当众射杀国贼,安抚一方百姓,获得大量历史共鸣!】
【奖励发放:养由基之箭术!】
【养由基之箭术:春秋时期楚国神射手之箭术,可百步穿杨,射穿七层铠甲,箭无虚发!】
楚珩收起长弓,看着那如同潮水般涌出城门的百姓,和城楼上那群早已吓傻了的官兵,脸上,露出了一抹满意的笑容。
他知道,从这一刻起。
这座彰德府,也姓楚了。
彰德府的乱局,很快便被平息了。
在射杀了知府张胖子之后,楚珩并没有率军进城。
他只是派出了赵康,带着一百名背嵬营的士兵,进入府衙,接管了城防,并从张胖子的府库中,查抄出了数十万两的,不义之财。
对于这些银两,楚珩没有丝毫的犹豫。
他将其中的一半,当众分发给了彰德府的百姓。
另一半,则充作了南征大军的军饷。
一时间,楚珩的仁德之名,传遍了整个彰德府。
无数的青壮,感念他的恩德,自发的,加入了他的队伍。
短短两日,楚珩麾下的兵马,便从五千,扩充到了一万。
虽然,其中大半都是未经训练的新兵,但士气,却异常的高昂。
他们看着那面“楚”字大旗,眼神中,充满了狂热的崇拜。
他们相信,这位年轻的将军,能带领他们,走向一个,不一样的未来。
安顿好彰德府的一切,楚珩没有过多的停留。
他留下了一千名守军,和足以支撑全城百姓一个月的粮草,便率领着近万人的大军,继续南下。
他的目标,始终明确。
怀庆府。
……
七日后。
怀庆府,城外。
一支旌旗招展,军容严整的大军,出现在了地平线的尽头。
城楼之上,负责巡逻的流寇哨兵,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起初,还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
直到那黑压压的军队,越来越近,那股冲天的杀气,扑面而来时,他才惊恐的,敲响了城头的警钟。
“铛!铛!铛!”
急促的钟声,打破了怀庆府的宁静。
府衙之内,正在与几名部将,饮酒作乐的刘宗敏,听到钟声,不耐烦的,皱了皱眉头。
“他娘的!大清早的,哪个不长眼的,在敲丧钟?!”
刘宗敏,是李自成麾下,最骁勇,也最残暴的一员大将。
他出身铁匠,身材魁梧,力大无穷,一杆铁枪,使得出神入化。
攻破洛阳后,正是他,亲手将福王朱常洵,扔进了滚烫的油锅。
此刻,他端起面前那只用人头骨制成的酒碗,将里面鲜红的酒液,一饮而尽。
那酒,是用处女的鲜血,混合着上好的烧刀子,调制而成。
是他的最爱。
“报——!”
一名流寇探子,连滚带爬的,冲进了大堂。
“报……报将军!城……城外来了大批官军!看旗号,是……是平贼将军,楚珩!”
“楚珩?”
刘宗敏愣了一下,旋即,爆发出了一阵肆无忌惮的狂笑。
“哈哈哈哈!”
“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那个在北边,走了狗屎运,打退了建奴的毛头小子!”
“他不在他的云州城好好待着,跑到我怀庆府来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