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盘山往东走,离海最近的地方就是东丹城。薛宝瓶和锷梅锋一路走一路打听,慢慢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的了。
那城既临海又临江。海是滁辽海,离大陆近的地方岛屿密布,水也清浅。因为位置靠北,因此海水很冷,所产的海鲜也就尤其鲜甜。江是鸭绿江——鸭绿江在此入海,水面很宽阔。之所以得此名是因为这江上游的颜色碧绿,像是野鸭头顶的颜色。
于中陆而言,东丹城算是比较偏僻的了。但因为海中的特产梭子蟹、大黄蚬,和江中的特产面条鱼,所以这里渔民很多,所捕捞的水产获大多被送往附近的大城卖了。
李云心叫锷梅锋带薛宝瓶往东陆去,小锷也说她在海水里游起来也是会很快的。但薛宝瓶觉得自己最好到东丹城去买一艘小船,装上一些日用吃食,再跟小锷一起渡海比较好。
徐翩翩说五岳真形教的人在中陆与东陆之间弄出了许多小岛,可以靠着那些岛渡海。但这些日子她在路上打听了,据说东陆与中陆最近的地方,也相距两千多里。真形教即便弄出了岛屿,相互之间应该也隔得很远,仅能叫徐真和徐翩翩那种元婴境界的大妖歇脚。她和锷梅锋,一个是炼气,一个刚刚结了妖丹,真要什么都不准备,只怕要死在海上的。
不过这些也都还是到了东丹城之后才会做的事。她们两个如今才刚刚走出了四天的路程而已,在翻越山岭的时候登上高坡回头看,甚至还能隐隐约约地瞧见大盘山的山顶。
今天两人走到了业皇岛的地界。这地名就是因为东皇太一李业来的——他从前还是皇帝的时候,曾经登上一座小岛祭海,那座岛就被叫做业皇岛了。只不过三千年来,滁辽海慢慢往东边退过去了,曾经的小岛变成了大陆的一部分,到了如今,已成了一个离海很远的城镇了。
业皇岛四面都是山,过了这城才能走进滁辽海以西的平原。所以这城算是往东丹去的必经之路,在从前也是很繁华的。
只是薛宝瓶跟锷梅锋到了业皇岛附近的时候,就发现这里也荒了。大城的城墙还在,但已经被烟熏成了黑色。城门楼垮塌了一半,城门也烧毁了,看起来曾经发生过一场大战。
这该是一个很大的教派与另外一个或者几个教派之间发生的战事。
如今天下人似乎分成了两拨。一拨是三十六宗、六部玄教那种从前就高高在上、不怎么过问世事的老牌仙门,另外一拨则是江湖散修宗门以及凡人。不少散修宗门已化派为教,要么矫称一个什么灵神,要么真的供奉灵山里的什么东西,聚拢凡人彼此攻伐,很像是业朝建立之前的模样。
两人瞧见被焚毁的城之后就停下来观望了大概一个时辰,瞧见往城里的路上还是有人走的。有些一看就是盗匪打扮,有些是难民,还有些应该就是某些教派里的人,衣着统一,结成小队,像是要去哪里打仗的。
三者当中难民最多,一个时辰里,已经前前后后过去近百个了。这些人应该都是要往海边去的——海里还有产出,在那里找吃食要比内陆容易很多。
对这路上的情况了然之后,一人一妖就下了山,也汇入大路。
这大路如今也生了荒草了,中间只剩下被轮子压出来的车辙印。路上的人相互之间离得很远,神情都极为警惕,好像一边在戒备别人来抢自己的吃食,一边又在观察哪些人比较好欺负,或许自己也能抢一下。
但他们瞧见薛宝瓶和锷梅锋之后,就都把目光避开,不再打量了。
因为这两人看起来就很不好惹——一个看着是二十岁出头的姑娘,一个看着是十三四岁少女。面貌很整洁,穿着的还是上池派的软甲,又带了兵器。这时候走在外面还能讲究身上干不干净的,那必然就是修行人了,还是很有手段的那种。
她俩一边说着话,一边在路上走,讨论到了东丹之后应该带点儿什么、那里现在放不放人进城。
这么走了一刻钟,逐渐把倾塌的城门楼看清楚的时候,忽然听到后面传来马蹄声。
这声音一被听见的时候,远远走在她俩前面的难民都忍不住回头了,脸上的神情很是震惊。薛宝瓶则隔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马蹄声……马!?这时候还有人骑马!?
她也立即转头去看。
不过她是只稍稍偏头看的。她这时候头上戴着一顶捡到的斗笠,边缘垂着黑色的纱帘,从纱帘缝隙里往后瞧,对方就挺难发现。
于是她看到了一匹白马。很高大,通体都是雪白的,只有四蹄的根部染了一些尘土色。这马上坐着一个中年人,穿着的是窄袖的灰色劲装,半蒙着脸,腰间也挎了一口刀。马背上两边都驮着包袱,包袱很大,几乎要垂到地上去,里面装的好像是些日常所用的器具、帐篷、被褥之类。
在这种世道看见一匹马,本来就是叫人极为吃惊的事情了。可薛宝瓶一看见这个人的脸,脚下稍稍一停,差点自己把自己给绊倒了。
因为马上的这个人看着真的很面熟。只看他的眉眼,该是四十多岁,也许快要到五十岁了。因为眼角已经有了皱纹,双眼之下的眼袋也显得大了一些。额头上还有细纹,在他微微一皱眉的时候,这种细纹就更加明显了。
——如果李无相没有修行,而作为凡人一直到活到了这个年纪,应该就是这副模样吧?
这人跟李无相长得真像——至少是露出来的上半张脸真像!
他好像满怀心事。双眼盯着前面的城墙,目光却有些茫然。眉头时皱时松,好像正在想什么叫他觉得极为犯愁的心事。因此没有注意到别人在看他,更没注意到薛宝瓶的眼神——又或者是压根儿就不怎么在乎。
白马走得比人快多了,蹄声由远及近,很快就赶了上来。薛宝瓶拉着锷梅锋给他让了路,前面的行人更是赶紧避到了一旁去,那情景仿佛是草民遇着了什么出行的大员了。
不过有两个人没避开——是一对母女。母亲看着就只有二十多岁,干瘦枯黄、衣衫褴褛,手里拄着一根棍子,一瘸一拐地走。女儿则看着只有五六岁,更是瘦得像只小猴儿一样,身上只挂着发黑了的布片子。这孩子是自己在路上走的,母亲没抱着她、也没背着她。
因为这个母亲自己都走不动了,整个人摇摇晃晃、深一脚浅一脚,好像随时都要摔倒。她就只能拉着孩子的手,时不时叫她在自己腿上靠着走几步、借借力。
两人身上什么都没有,所以也就没人打她俩的主意。因为,她们看样子就要走不动、就要死在路上了。无论想做什么都可以等死后再说,何必在这时白费力气呢?
她们俩也听见了马蹄声,也想避开的。其实那马来得并不快,就只算是在快走罢了。但这对母女身子实在太虚,光是慢慢往前挪、不叫自己倒下就已拼尽全力了,这时候再想躲开,就一下子摔倒了。
母亲摔倒,把孩子也带倒了。两人看着就没有再爬起来的意思了——小女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道是不是晕过去了。母亲也仰面朝天,双眼看着天空、微微张着嘴喘气。
在薛宝瓶看来,她该是觉得太累了。刚才之所以一直走,只是因为一种麻木了的惯性。而现在既然摔倒了,她就实在再没有力气爬起来了,也不想再爬起来了。
那人握着马缰从这对母子身边走过的时候低头看了她俩一眼,那母亲也看了看他。但眼神中什么都没有——既不表现得害怕,也没表现出什么求助的意思。
而中年男人的眼神也差不多——他的眼神也很木然,该是此类事实在见得太多了。
两人目光一碰就错开了,白马继续前行。但走出十几步,那男人把缰绳一带,马就停下来了。又往后一拉、拨转了马头,重新走到这对母女身边。
那女人这时候就不看他了,而只是看天。男人偏腿从马上跳下来,面朝着马、背对着她俩,拔出了腰间的匕首,好像在怀里割什么东西。
于是薛宝瓶闻到了血腥气——这男人把匕首入鞘,手里多了一块肉。他蹲了下来,双手抓住那肉挤了挤。肉是很新鲜的,他这么一挤,就沥沥地挤出血水来。女人的嘴巴是半张着的,血水一滴进去,她的眼神就一下子亮了。
可这亮不像是人,倒很像是野兽——她抬起手就去抓那男子的手,而他此时已将手松开了,于是拳头大小的肉块落在女人手中。她立即抓着那生肉仰面大嚼,吞了几口下去之后又翻身嘴对嘴去喂那孩子,但全然顾不得对那男人表示感激了。
男人也并不在意这些。他在地上抓了把土,搓了搓手上的血,又翻身上马。
锷梅锋看得直咽口水,小声对薛宝瓶说:“唉,我也想吃,唉!”
薛宝瓶一拉她:“走,跟上去。”
她想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想看看这人到底跟李无相长得有几分像。这种好奇在平常时候是不合时宜的,可这个人既然会给这对母女肉吃,就说明他不是坏人。不但不是坏人,而是在这种时候,近乎圣人了。看他这样子也是要往东丹城去的,要是可能的话,薛宝瓶还想跟他同行一段路,以防撞见自己和锷梅锋对付不了的硬点子。
那男人上马之后继续走,薛宝瓶拉着小锷紧赶了几步。本来就快能追上了,但在走过地上那对母女身边的时候,她站下来停了停——女儿已经醒了,母亲还在吃,自己吃一些,又嚼给女儿喂一些。拳头大小的肉,又是生的,吃起来挺麻烦。于是她之后就不会细嚼了,而是直接用牙齿扯下肉块往肚子里咽。
薛宝瓶知道她吃得这么急不仅仅是因为饿,而是因为远处那些盯着她的目光。而她在她们身边稍做停留,也是因为这个。
等她把最后的一点都咽下去了,薛宝瓶才又拉起小锷往前追。刚才马上那男人瞥见她俩站下了,回头看了一眼。到这时候听见身后急促的脚步声,就又回头看了一下。薛宝瓶立即开口:“道友请留步!”
男人扯了一下缰绳,马站住了。
薛宝瓶也扯了一下锷梅锋的手叫她站在原地。自己则又走出六七步到了白马旁边:“道友,你……”
她愣了愣,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自然不能直接说,道友你叫我看看你的脸了。就这么愣了一会的功夫,她又闻到了血腥气。很淡,是从马上的男人怀中传来的。闻了这味道,再细细一瞧,就发现这男人的胸口氤湿了一点点,好像是伤口。
薛宝瓶一下子愣住了——
刚才那块肉……
他不是割了自己的肉来喂那对母女的吧!?
马上的男人此时把身子稍稍朝她偏了一下,微微低头:“嗯?”
他的声音很平静,听着也很友善。薛宝瓶想了想,赶紧说:“道友,你……你是往东丹城去吗?”
“是。”男人抬手将蒙面的黑布扯下来了。这个动作似乎是表示礼貌和善意——觉得隔着蒙面布跟人说话不太好,“有什么事吗?”
于是薛宝瓶看到他的脸了。
她就觉得自己的脑子里微微响了一下。
太像了,这人太像李无相了!要是李无相快要五十岁的时候,应该就是这个样子!
她惊诧地睁大眼:“你……道友你姓李吗?”
接着另外一个念头又跳出来了——他就是李无相!他化作这样子找我来了!?
“你……李无相,是你吗?”
马上的人笑了:“你认得他啊?不过你认错了。我是姓李,但我叫李归尘。”
下一刻他愣了愣,仔细打量薛宝瓶,又笑了:“哦,你就是薛宝瓶对不对?你眉头果然有颗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