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庙外禁军警戒,庙内朱由检正拉着皇家大祭司张维贤,给都城隍老爷上香。
城隍庙还是可以保留的,倒不是朱由检排斥外来宗教、崇尚本土信仰,他排斥所有牛鬼蛇神。当然他也明白无神论在现今的大明是没有任何市场的,他不能指望百姓能有这么高的觉悟,如果百姓非要拜神的话,那么他希望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英国公,按照礼制,朕要不要给这城隍下拜啊?!”朱由检好奇道。
“《礼记》云:‘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这位城隍老爷是永乐皇帝加封的,是为天下都城隍,与南京都城隍位格等同。这天下正神都是天子册封的,陛下贵为天子,自然是不用给都城隍下拜的!”
“你还懂《礼记》呐?!”
张维贤哭笑不得,他声音带着委屈:“臣那也是允文允武,熟读四书五经的啊!”
他面带忧色道:“外面的这些和尚,陛下打算如何处置?若是安置不当,怕是会生出乱子来啊?!”
“这你就别管了,放心吧,不会让他们活活冻死的。他们有手有脚的,只要别太懒,朕还是愿意给他们一口饭吃的!”说着,朱由检盘腿坐到了一个蒲团上,翻起了账簿。
法源寺名下有寺田二十三万亩,追缴二百六十三年的田赋,那就是四百五十万石粮食,大概三百万两银子;从法源寺中一共收缴出来金银钱财等物,价值约二十万两;田宅等不动产,大概值四十万两银子。因此,法源寺资不抵债,宣告破产。
但朱由检心善,不忍心让这群和尚饿死冻死,所以打算给他们找点出路。
合法的官度僧在回收度牒以后,就算是普通百姓、自由民了,有更多的选择;而没有度牒的私度僧,甚至更恶劣的伪造度牒的僧人,那就要治罪了。
按照大明律,私度僧是重罪,要打八十大板,他的师傅要打一百大板,打完以后遣返原籍。八十大板打完,人都没了,朱由检改肉刑为流放加劳役,送去辽东种地。
这场清算持续了三天,六部抽调来的官吏三班倒干活,最终北京城内统计有和尚六千余,其中只有两千是官度僧,剩下的四千多都是非法的。合法的放走,非法的集中收押。道士有二千余,有度牒的和没有度牒的各半;喇嘛僧七百;清真寺僧三百。
共清查寺田三百万亩,将二百万亩充入公田,一百万亩拍卖,套现得白银二百八十万两。这些还仅仅是北京城一城之地的收获,巨大的利益让众臣一时失声!
其实朱由检干的事情,抛开各种合法的外衣,本质上就是强取豪夺,所以朝廷百官大都是持反对意见的。
朱由检也自知理亏,所以没指望通过正常的流程去推动这件事,但现在巨大的利益让朝廷的官员都红了眼,朝廷开始出现了不一样的声音。
抄家果然是来钱最快的方式,朱由检将拍卖所得的二百多万两银子丢进太仓库的时候,一切质疑的声音都显得那么的无力!
朱由检宣布,从这个月起,大明全体官员的俸禄上涨三成,并且在今年年底的时候,多发两个月的俸禄,作为年终奖!
明眼人都知道皇帝在贿赂百官,可没有人敢站出来说皇帝做得不对,他们要是这样做,不劳烦皇帝出手,也会被同僚的口水淹没!
朱由检好像悟了,有没有一种可能,老朱的洪武三大案、永乐大帝的瓜蔓抄,其实是因为没钱了?!
固定资产这些,朱由检归类给了朝廷,搜刮出来的浮财就入了内帑,他拿小头,朝廷拿大头,他其实对钱没有什么兴趣。
万余僧道被集中管制在京城的几座大庙内,遮风挡雪,每日给饭食,等到来年开春再作安排;其他空出来的寺庙,就暂时用来安置被雪压塌草棚、无家可归的穷苦百姓,今年京畿没有成规模的流民,过几年就难说了。
灭佛的皇帝不少,但真能把佛给灭了的一个都没有。朱由检是个很现实的人,他知道和尚好欺负,佛像也是泥塑的金身,一推就倒,但百姓心中的佛是永恒不灭的,他也没有兴趣去挑战几千万人心中的信仰。
所有的寺庙都得以保留,僧人也没有赶尽杀绝,仍旧有部分度牒没有收回。
由于这些寺庙所有的资产只能够偿还其所欠缴税赋的一部分,所以在还清债务之前,这些寺庙归国家所有。
也就是类似于公田那样的制度,公有制、大明所有制是朱由检生造出来的概念,用以和朝廷、官有制等概念作区分。
这不是他没事找事多此一举,他也是被文官们逼的,是他们先将朝廷和皇帝、天下和皇室等进行切割的,逼得朱由检不得不对这些概念进行重构。
在以前,官有就算国有,官田就是国家的田,大明建国初期,官田占比一度超过了私田!但是国有资产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就流失掉了,这些钱最后又没有流入寻常百姓家,国家和百姓双输,不知道是谁在赢。
寺庙充公后,僧人不再是寺庙的所有者,只能算是打工人,可以领工钱,可以在寺庙里面生活,进行他们的宗教活动,但所得利益需要归公。和尚也不再享受减免田赋、免除徭役的特权。
干了这么一件大事,肯定不能任由舆论发酵,舆论的高地朝廷不去抢占,别人就占了,直接捂嘴也是不行的。
从没收寺产开始,朱由检就在京师九门张贴了布告,写清楚了为什么要对僧道动手。
事情的起因自然是双塔寺那件事,朱由检不能让大明的将士以这种窝窝囊囊的形式死去,也可以说,这是对和尚群体的报复。再加上和尚道士本身的问题比较多,比如犯法、藏匿罪犯、私度等。
朱由检否决了他们减免田赋、免除徭役的合法性,认为和尚道士没有功劳,也就没有资格享受特权。